汕头市濠江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 列席和邀请列席汕头市濠江区第五届人民 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人员的决定(2025年3月14日汕头市濠江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结合我区实际,不是濠江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下列人员,列席和邀请列席濠江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1.区委常委;2.区人民政府组成人员;3.我区的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4.在我区工作的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5.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6.区直和市驻濠江部分单位主要负责人;7.出席政协第五届濠江区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的委员;8.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副秘书长;9.区人大常委会街道工委主任、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副科级以上干部。 信息来源: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通讯员:林锦烽 编辑:郑相裕 濠江热文 ● 奋进“濠”景!濠江区:基础配套加速产业引擎蓄势 ● “霸屏”央视一套3分钟!濠江这款特色美食昨天全国人民都知道了● 濠江获全省十强!绿美广东竞风华颁奖活动举办● 快来捡漏!广澳街道集体厂房楼房招租啦!● 一图读懂濠江区委五届八次全会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