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五普法”以来,汕头市财政局全面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运用法治理念、法治方式履行财政职能,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将普法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运用“五步工作法”推动汕头财政普法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第一步是建立健全一个组织领导机制。成立党组书记、局长担任组长的财政法治宣传领导小组,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外,局领导班子做客市政府门户网站、参加12345热线现场接听活动、参加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主动宣讲财政政策法规,倾听民声、答疑解惑,不断强化财政服务民生、服务社会的舆论导向。对内,局党组书记定期听取依法理财、财政法治建设情况汇报,研究解决相关问题。集体研究制定年度普法工作计划和普法责任清单,明确责任科室、普法内容、普法对象、普法目标和工作举措,切实增强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使“八五普法”工作有目标,开展有内容,推进有步骤。 第二步是用好用足线上线下两个宣传阵地。线上,依托《中国财政》、《中国经济周刊》、“政府采购信息网”“广东政府采购协会”、“南方+”、“大华网”、《广东财政理论与实务》、《汕头日报》和汕头“橄榄台”等媒体平台,持续性宣传财政业务及普法信息。3年来,“汕头财政”共发布信息约400条次,汕头市财政局门户网站发布约500条次,阅读量近10万人次。线下,最大限度利用政务服务办事窗口、办公楼层宣传屏动态宣传普法知识,创建党建与法治财政文化阵地,建设法治图书阅览室,营造全局浓郁的法治文化氛围。 第三步是实现局党组领学、专家导学、科室个人自主学“三个层面”进阶式学法普法。第一层面党组领学。落实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发挥局领导班子示范带动作用,形成领导带头学、全员覆盖学的良好局面。建立健全党组领学、机关党委督学、党支部研学、青年理论学习小组促学、党员自学的“五学联动”机制。第二层面专家导学。邀请领域专家、高校法学系教授集中授课,挖掘单位本身的专业普法力量,开设科长讲堂、青年讲堂等,多形式开展普法培训。第三层面科室个人自主学。压实各支部、科室主体责任,组织党员干部学习财经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增强依法办事、依法行政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每年全员参加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考试合格率、优秀率均为100%。 第四步是凸显财政业务四个特色普法工作。一是进一步深化预算制度改革。2022年印发《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统筹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在《中国经济周刊》等媒体上进行长文解读报道,加强政策宣传,推动全力打好稳经济大盘“组合拳”。二是着力打造政府采购行政裁决示范创建品牌。汕头政府采购行政裁决示范创建获评2022年度中国政府采购奖年度创新奖。出台并着力宣传《汕头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措施十八条》,进一步强化政府采购当事人责任,规范政府采购秩序,增强政府采购透明度和公平性。三是强化财会监督,彰显财经法纪严肃性。开展会计行业专项整治、预算执行专项监督等,整治财经会计领域违法违规行为。高标准推进“粤财扶助”平台试点地市工作,保障国家惠企利民政策落地落实,财政补贴资金合规有效使用,获得省厅表扬。实现财政电子票据全票种全覆盖上线目标,走在全省前列。四是依法评审与高效评审相结合,促进财政评审提速增效。全流程梳理优化并制订出台实施《关于进一步促进财政投资评审工作提速增效措施二十条》,优服务强管理提效益。积极探索推进“关口前移、维度拓展”、“预算评审+成本效益分析”相结合的事前绩效管理新模式,提升重点绩效评价和评价结果运用提效。今年9月,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受到省财政厅通报表扬。 第五步是分类施策开展普法进单位、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进政务服务窗口“五进”活动。一是法治宣传进预算单位。在预算编制执行、财会监督、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等工作中,积极主动做好对预算单位的法律法规宣传和政策指导服务,通过“上门服务”“到点联系”等多种形式,开展财税新规的宣传贯彻。二是法治宣传进企业。积极向企业宣讲减税降费惠企政策,帮助企业解决技术创新、企业融资等问题;在开展财会监督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检查中,普及注册会计师法、资产评估法、政府采购法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三是法治宣传进社区。把与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送到群众身边,面对面为社区群众答疑解惑,得到群众的一致好评。八五普法以来累计6次,赠送法律书籍近800本。四是法治宣传进农村。局驻村挂职锻炼干部将财政普法力量带进农村,定期组织法治培训,协助提高村“两委”成员法律综合素质,及时为村民提供法律援助和政策宣传服务。五是法治宣传进政务服务窗口。组建普法志愿者队伍到市政务服务大厅宣传《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政府采购行政裁决受理流程、会计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审批流程、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审核流程等窗口事项办理指引,提升为民为企服务质量。2021、2022年,汕头市财政局均获得市政府“年度政务服务工作表现突出的集体”称号。 汕头市财政局将坚定不移地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巩固和推进普法成效,将普法工作与财政业务无缝对接、融会贯通、相辅相成,以法治引领财政改革与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