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全国总工会印发《推进社会组织建会专项行动方案》,部署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为期近两年的推进社会组织建会专项行动,持续推动具备建会条件的社会组织依法建立工会。 《方案》明确提出,各级工会要以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的社会组织和在各地民政部门登记的民办医院、学校、幼儿园等为重点,力争到2023年底,上述具备建会条件的社会组织建会率达到60%以上;到2024年底,建会率动态保持在85%左右,并带动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两新”组织建会工作。 针对社会组织规模不一、类型复杂的情况,《方案》要求各地工会深入摸底排查,依法推进建会,因地制宜、分类指导、逐一突破。同时,推动已建会的社会组织健全组织体系,充分发挥作用,聚焦社会组织职工最困难、最操心、最忧虑的实际需求,提供更多接地气、暖人心、更优质的服务项目。各地工会将通过设立专项资金、定额补助、项目补助等方式,加大对社会组织工会建设的经费支持力度,保障规模较小社会组织工会和区域性、行业性社会组织工会联合会正常运转。 近年来,我国社会组织发展迅速,已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党的工作和群众工作的重要阵地。目前,全国登记的社会组织有90.2万家,吸纳就业超过1000万人。 开展这一专项行动的意义是什么?提出了哪些目标任务?将解决社会组织工会哪些实际问题?对此,全总基层工作部负责同志做出解答,给予全面解读—— 更广泛地把社会组织职工吸引到工会中来 1 开展专项行动有着怎样的现实意义?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社会组织发展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强调在具备条件的社会组织中建立工会等群团基层组织。开展专项行动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致力于深化工会改革和建设,有效发挥桥梁纽带作用。 同时,专项行动也是推动全总、民政部文件落地深化的有效载体,是巩固工会工作基础的必然要求。 近年来,我国社会组织发展迅速,已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党的工作和群众工作的重要阵地。目前,全国登记的社会组织有90.2万家,吸纳就业超过1000万人,青年人汇聚,流动性大、思想活跃,是工会组织关注的重点领域。 2021年8月,全总、民政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社会组织工会建设的意见(试行)》,提出力争用三年左右的时间,推动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建立工会工作取得明显突破的目标。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这项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但由于社会组织规模结构、运营方式、职工构成等特殊性,建会工作还存在许多难点问题,迫切需要集中力量、持续推进,将社会组织中的广大职工组织到工会中来。 2 要突破社会组织建会难点,专项行动明确了哪些目标任务? 专项行动坚持党建引领、工会联系引导,持续推动具备建会条件的社会组织依法建立工会。其重点是,推进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的社会组织和在各地民政部门登记的民办医院、学校、幼儿园建会,这是规模相对较大、人数相对较多的社会组织。目标是,到2023年底,这些重点社会组织中具备建会条件的建会率达到60%以上;到2024年底,建会率动态保持在85%左右,并带动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两新”组织建会工作。同时,推动已建会的社会组织健全组织体系,规范工作运行,充分发挥作用,为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推进社会组织有序发展奠定组织基础。 3 各级工会将采取哪些举措推动实现这些建会目标? 主要从深入摸底排查、依法建会入会、规范工作运行、强化维权服务等4个方面下力气推进。 首先,各地工会要依托全总社会组织数据库,组织力量对本地区社会组织建会情况进行深入摸底排查,切实摸清社会组织的数量分布、运营状态、职工人数和工会组建等情况。对已建会的社会组织,及时在全总社会组织数据库中录入完善相关信息;对尚未建会的社会组织,认真了解分析未建会原因,建立台账、挂图作战,分解任务、逐一突破。 其次,各级工会要依照法律和工会章程,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根据社会组织规模结构、人员构成等实际情况,采取单独建、联合建,行业覆盖、区域兜底等灵活多样的方式。尤其是,各级工会将充分利用互联网手段,积极推行手机“扫码”入会、网上入会,拓宽入会通道,增强建会入会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与此同时,各级工会还将加强社会组织工会规范运行。包括从源头把好社会组织工会主席人选关,同步健全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及女职工委员会,理顺组织关系、完善组织架构、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等,并落实会员代表大会、会员评家、会务公开、会员代表常任制等制度,激发社会组织工会活力。 值得关注的是,专项行动强调建会入会与维权服务一体推进,聚焦社会组织职工的实际需求,加强对社会组织的联系引导,完善工会法律援助服务、劳动法律监督、集体协商、民主管理等体系,健全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并注重对职工的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做好送温暖、金秋助学等帮扶工作,为职工提供更多接地气、暖人心、更优质的服务项目。 4 为扎实推进专项行动,有哪些服务保障措施? 各地工会要推动将社会组织建会工作纳入党建工作总体部署与考核范畴,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工会具体负责、民政部门支持、有关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同时,对建会重点难点社会组织,各地工会领导干部要靠前指导服务,并通过设立专项资金、定额补助、项目补助等方式,加大对社会组织工会建设的经费支持力度,保障规模较小社会组织工会和区域性、行业性社会组织工会联合会正常运转。 专项行动期间,各级工会将通过开展调研、通报工作、召开经验交流会等方式,及时梳理总结进展情况,研究破解难题,并总结宣传好经验好做法,曝光个别阻挠职工建会案例,推进专项行动有效开展。 来源:全国总工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