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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潮州市退役军人“最美系列”评选活动开始啦!
蓝色河畔 2023-5-15 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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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选树退役军人典型,讲好退役军人故事,展现退役军人风采,进一步激发广大退役军人的荣誉感、责任感、使命感,潮州市退役军 ...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选树退役军人典型,讲好退役军人故事,展现退役军人风采,进一步激发广大退役军人的荣誉感、责任感、使命感,潮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潮州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潮州军分区政治工作处决定联合开展退役军人“最美系列”评选活动。




活动主题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讲好红色故事,传承红色基因,弘扬爱国主义精神,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广泛发动群众推荐潮州市“最美退役军人”“最美军嫂”“最美退役军人创业者”。推出事迹突出、群众公认、影响广泛、典型性强的退役军人、军嫂和退役军人创业者,在全社会宣扬先进典型事迹,树立精神标杆,引导广大退役军人及现役军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为潮州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大精神力量和道德支撑。
推荐范围

已经获得“共和国勋章”“七一勋章”“八一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的,曾经获得全国、省、市“最美退役军人”称号的,职业身份敏感,不宜进行公开宣传的人员,一般不作为推荐对象。现担任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的退役军人原则上不参与评选。
“最美退役军人”推荐对象一般须退役满1年以上,具备潮州市户籍的退役军人,以及不具备潮州市户籍但常住潮州市且突出事迹发生在潮州市的退役军人。突出对党忠诚、精诚报国,敢于担当、勇于奉献,乐观进取、团结务实、英勇顽强、雷厉风行等优秀品质、从在平凡岗位作出一流业绩、示范带动作用突出,以及在抢险救灾、处置突发事件或重大专项任务等工作中表现出色、事迹感人、群众认可的优秀退役军人中产生。以推荐对象的政治表现、工作实绩为衡量标准,严把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廉洁关,确保事迹过硬,经得起实践和历史检验。为提升先进典型的整体影响力,对于个别贡献突出,在行业乃至整个社会有示范引领作用的领军人物,拟予以重点协调,单独沟通,特别是在基层一线、乡村振兴、科技创新、文化传承、敬业奉献等方面表现突出者,同时兼顾不同类别退役军人。
“最美军嫂”推荐对象需其丈夫入伍前户籍在潮州市范围内的现役或非潮州户籍但在潮州地区服役。重点向祖孙兵、父子兵、兄弟兵、夫妻兵家庭倾斜,突显家庭式参军“光荣”主题。现役军人在部队得到普遍认可、在边远艰苦地区服役或参加维和等特殊任务的现役军人家庭优先推荐。军人家庭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子弟兵,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始终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积极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支持国防军队建设,积极拥护强军兴军事业,大力支持配偶、子女、兄弟姐妹在部队安心服役。
“最美退役军人创业者”推荐对象需有创业激情与梦想,精益求精、敢于争先,取得突出成绩、做出突出贡献,在创业创新中起到引领作用;创办企业资产质量优良,具有清晰的商业模式、良好的成长性和发展潜力,近3年稳定、健康、高质量发展,营业收入保持较快增长;在技术创新、产值利税、爱国拥军、服务社会等任一或多个方面成绩优秀;积极发挥吸纳就业作用,吸纳退役军人人数较多的优先;创办企业遵纪守法,照章纳税,信用良好,无重大不良记录,近3年来无违法违纪和刑事案件,无安全生产责任问题、廉政问题等“一票否决”事项。


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潮州市退役军人“最美系列”评选学习宣传活动是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精神的重要抓手,是做好退役军人工作、加强思想政治引领、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职业的实际举措。各级各单位要充分认清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筹划部署,严密组织实施,积极稳妥做好各项工作,确保活动有力有序有效推进。(二)搞好统筹协调。各级各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能,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加强协调,形成合力,组织好本地区退役军人“最美系列”评选学习宣传活动,广泛宣传、层层发动,激发广大退役军人参与热情。各地按照镇街、县区层层推荐候选人,及时推荐报送典型线索,配合做好评选、宣传等各项工作,共同把活动抓出声势、抓出质量。(三)严格审核把关。各级各单位要对照遴选标准,认真筛选审核推荐人选,确保候选人政治合格、品德良好、实绩突出、群众认可、无违纪违法行为。推荐前要书面征求公安、社会征信等有关部门意见。其中,推荐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除征求公安、社会征信等部门意见外,还应按照管理权限征求组织人事、纪检监察机关等部门意见;推荐创业者(企业负责人),除征求公安、社会征信等部门意见外,还应征求法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生态环境、应急管理、审计、税务、市场监管等部门意见。通过资格审查,确保推荐对象无任何违纪违法行为,真正把政治过硬、事迹突出、群众认可的优秀退役军人推荐上来。征求意见表(附件4、5、6)应与推荐材料一并上报。
(四)注重改革创新。要深入研究探索新形势下典型宣传的内在规律,充分运用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载体平台,大力推进学习宣传活动理念、内容、手段等全方位创新,将退役军人精神传播进企业、进校园、进机关、进军营、进社区等,增强活动的吸引力感染力。要充分考虑退役军人工作的实际特点,注重调动广大退役军人参与的积极性,发挥好先进典型的激励效应,营造见贤思齐、争当先进的浓厚社会氛围。

推荐方式

本次活动采取组织推荐、社会推荐和个人自荐三种方式。

(一) 组织推荐。

各县(区)、市直有关单位要广泛宣传动员,在认真摸底的情况下进行推荐。

(二) 社会推荐。

社会各团体推荐身边符合条件的人选。

(三) 个人自荐。

对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军嫂和退役军人创业者可以进行自我推荐。

按照富有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的原则,兼顾不同类别退役军人,结合各地各部门退役军人、军嫂及退役军人创业者实际情况进行推荐。各县(区)、各行业部门将拟推荐候选人基本情况 (附件1、2)及主要事迹材料(300字简要事迹和2000字详细事迹)纸质版(一式2份)、电子版及征求意见表(附件4、5、6)于6月10日前报送至潮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联系电话:0768-2299673(潮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权益科)

联系地址:潮州市枫春路中段106号潮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二楼权益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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