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4日,市财政局党组召开扩大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领悟市委农村工作会议暨全面推进“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动员大会精神,研究部署有关工作。局党组书记、局长林雪萍主持会议并讲话。当天下午,市财政局组织各区县财政部门就乡村振兴及“百千万工程”等政策任务开展专题培训,局二级调研员郑珊同志参加并发言。 会议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三农”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发表一系列重要讲话、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科学回答了“三农”工作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为做好新时代“三农”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我们要深刻认识做好新时代“三农”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深刻认识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历史方位和重大意义,深刻认识推动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的迫切需要和必然要求,深刻认识落实“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是促进乡村振兴和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的战略举措和重要抓手,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会议要求,要认真贯彻《关于贯彻落实“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的实施方案》。围绕“一年开局起步、三年初见成效、五年显著变化、十年根本改变”目标,围绕市委提出的“坚持市域抓统筹、区(县)抓工业、镇(街道)抓提升、村(社区)抓治理,突出工业园区、特色产业、人居环境、文明风尚四个重点,强化规划建设、要素配置、基础设施、生态环保、公共服务五个‘一体化’”的要求,全面落实“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奋力开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新局面。 会议强调,要千方百计筹措资金支持城乡区域协调发展。要坚持“全市一盘棋”,各级财政积极协作,充分运用好一般预算资金、国土基金、政府债券等各类资金,为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提供坚实的资金保障。要抓住“加强项目管理”这个核心,聚焦提升项目储备的成熟度和谋划的精准度,聚焦提升项目全生命周期的监管力度和项目实施的绩效管理力度,聚焦提升项目资金的撬动力度,有力地推动县(区)、镇(街道)、村三级项目落地落实,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 市财政局业务骨干就《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及《中共汕头市委关于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关于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的决定〉的意见》进行专题解读,并介绍了财政部门的工作重点及任务要求。会议同时研究分析我市涉农资金支付和项目管理存在问题及部署落实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采取可行的工作措施,压实责任,切实补齐涉农资金管理短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