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和最高检、全国妇联、中国关工委《关于在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全面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意见》落地落实,强化家庭监护责任,探索建立涉未成年人案件家庭教育指导沟通协作机制,4月1日,市检察院牵头,联合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团市委、市妇联召开座谈会,共商涉未成年人案件家庭教育指导工作。会议由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杨乐宏主持。 会上,市检察院结合家庭促进法、《关于在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全面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意见》相关规定,介绍了我市检察机关在办案过程中依法推动家庭教育指导,尤其是推进“督促监护令”工作的开展情况及主要做法。杨乐宏指出,在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既是当前未成年人保护和犯罪预防工作的现实需要,也是国家对家庭保护的监督和支持。检察机关作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职能部门和国家法律监督机关,负有配合做好家庭教育工作,推动家庭教育责任落实的重要职责,希望与公安、法院、民政以及团委、妇联等部门建立家庭教育指导工作联动机制,共同推动我市涉未成年人案件家庭教育指导工作。 与会人员从各自单位职能职责及工作实际出发,围绕家庭教育指导的重要性以及社会迫切需要性展开讨论发言,就如何更好地贯彻落实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献言献策。大家纷纷表示,通过此次会议充分认识到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重要意义,在今后的工作中将从强化未成年人保护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出发,积极推动、配合做好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共同营造重视家庭教育、维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 下一步,市检察院将与五部门协商会签关于在我市联合开展涉未成年人案件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相关实施意见,推动建立相关沟通协作机制,形成长期稳定的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合力。 供稿:第二检察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