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加快预算绩效管理智库建设,提高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质量,充分发挥不同领域、行业、专业专家对预算绩效管理的支撑作用,根据《关于印发<汕头市市级预算绩效评价专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汕市财法〔2023〕1号)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汕头市市级预算绩效评价专家(以下简称“专家”),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集条件 本次征集入库专家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信誉,客观公正、遵纪守法、认真诚实、廉洁自律地履行职责。(二)身体健康,年龄在65周岁以下。(三)具有公共管理、财务管理、绩效管理、经济管理、监察审计、法律等方面的专业知识;熟悉政策、行业专业发展情况;在从事的专业领域具有一定权威性,具备较强的综合分析判断能力。(四)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取得中级以上专业职称或执业资格后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8年。(五)无违法、违规、违纪等不良记录。(六)法律、法规、规章和绩效管理相关规范性文件要求的其他条件。二、征集时间本次专家征集时间截止2023年3月31日。三、征集程序凡符合上述条件人员且有意愿从事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可填写《汕头市预算绩效评价专家入库申请表》(见附件),并提供以下材料向汕头市财政局报名申请专家资格:(一)《汕头市预算绩效评价专家入库申请表》。(二)彩色免冠证件照片。(三)有效身份证件彩色扫描件。(四)学历证书及学位证书彩色扫描件。(五)有效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或执业资格证书彩色扫描件,或本人的专业技术材料,如学术论文、科研成果等。(六)从事专业领域工作满8年的工作履历。请将上述材料纸质寄送(地址:汕头市龙湖区长平路十一街区财政大楼 汕头市财政局14楼1408室法规绩效科,邮编:515041,联系电话88179763)或扫描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邮箱地址:fgjxk@stcz.mail.139.com)报送,邮件标题以及申报材料压缩包命名格式为:专家申请-组织机构名称-姓名-资料顺序号。扫描不清晰无法确认真伪,以及命名不规范视为无效申请。申请材料经汕头市财政局认定后,按规定纳入专家库,入库专家名单定期在汕头市财政局网站等媒体公布。四、专家任期入库专家任期为3年,每续期一次,任期延长3年。续期、退库的条件以及手续按《汕头市市级预算绩效评价专家管理办法(试行)》办理。五、其他事宜入库专家具备预算绩效评价资格,但不与汕头市财政局存在劳务关系。按照“谁委托,谁付费”的原则,由聘请专家的组织评价机构,按签订服务合同支付相关费用。请符合条件的行业专家积极参与申请。专家的权利和义务、专家的管理和考评等事宜,按照《汕头市市级预算绩效评价专家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执行。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附件:(阅读全文下载附件)1. 汕头市预算绩效评价专家入库申请表2. 关于印发《汕头市市级预算绩效评价专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pdf 汕头市财政局 2023年1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