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精彩,请点击上方蓝字关注我们! 各药品经营单位: 近日来,受湖北省武汉市等多个地区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我省部分地市出现口罩等防控医药用品热销现象。为落实省、市政府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措施,稳定相关药品、医疗器械价格,维护市场价格秩序,提醒告诫如下: 一、各经营单位不得利用此次的疫情有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以下违法行为: (一)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 (二)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的行为; (三)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以不公平的高价销售药品医疗器械的行为; (四)不按规定执行明码标价的行为。 二、各经营单位要加强价格行为自律,密切关注疫情进展,积极组织货源投放市场,不得趁机囤积居奇;市场出现防控药品医疗器械暂时短缺现象,不得随意提价,跟风涨价。 三、市、县区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强药品医疗器械市场价格巡查检查,严格执法,加大对价格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对于哄抬价格等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典型案件,要依法从严处罚并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将保持12315、12345投诉举报电话的畅通,对群众举报的价格违法行为及时进行核查,依法处理。 潮州市市场监管局 2020年1月21日 -END- ————————————————————— 素材来源:潮州市场监管 编辑整理:潮州市场监管 如有侵权请告知删除,转载请注明以上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