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台《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服务“六大工程”建设 为潮州打造沿海经济带上的特色精品城市提供有力司法服务与保障的实施意见》,提出22条具体司法服务与保障措施。 潮中法〔2020〕31号 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服务“六大工程”建设 为潮州打造沿海经济带上的特色精品城市提供有力司法服务与保障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落实省委“1+1+9”工作部署和市委“1+5+2”工作安排,科学统筹疫情防控和审判执行工作,以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保障“重大项目建设、传统产业升级、能源结构优化、城市治理提升、民生补短板、兴农惠农”等“六大工程”,助力潮州加快高质量发展、建设沿海经济带上的特色精品城市、实现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司法服务保障的责任感、使命感 1.进一步加强学习,不断提高思想认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充分认识市委“1+5+2”工作部署和“六大工程”建设对推动潮州高质量发展和打造沿海经济带上的特色精品城市的重要意义,不断增强服务保障的责任感、紧迫感,以法治思维、改革精神、创新办法、精准举措强化服务保障的职能担当,切实开拓进取、奋发作为。要找准法院工作服务保障大局工作的结合点,确保同频共振、合拍齐步。要主动对接潮州高质量发展的基础性、全局性、牵引性重点工作,围绕坚决打好三大攻坚战,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实现“六保”任务,完善立案、审判、执行全过程司法服务保障措施,最大限度发挥诉讼对各类社会矛盾的化解作用,实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2.要加强组织保障,狠抓责任落实。要将司法服务保障工作纳入法院党组重要议事日程,明确服务保障的基本原则和工作重点,明确责任主体,落实责任分工,强化责任担当,充分发挥司法促发展、稳预期、保民生的作用,在狠抓各项工作落实上务实功、求实效。对涉“六大工程”案件安排信念坚定、业务过硬、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精干力量专门办理,同时设立绿色通道,快立、快审、快调、快执,确保不因诉讼导致工程受到重大影响。 二、聚焦重大项目建设,全力保障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3.加强涉疫情案件审判执行工作。依法严惩抗拒疫情防控措施、暴力伤医、制假售假、哄抬物价、诈骗、聚众哄抢、造谣传谣、疫情防控失职渎职、贪污挪用、破坏交通设施、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等涉疫情犯罪。准确适用法律,依法妥善审理涉及疫情的民事纠纷和行政诉讼案件,加大调解工作力度,谦抑灵活采取执行措施,有效化解矛盾。积极推广网上立案、网上开庭、网上送达等新型办案模式,全力助推复工复产达产,坚决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和群众合法权益,为重大项目落地、建设、投产营造良好司法环境。 4.严厉打击破坏营商环境犯罪行为。依法打击严重损害重点项目建设、阻挠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犯罪活动,严惩发生在重点项目周边的盗窃、寻衅滋事等破坏社会秩序犯罪,为加快重点项目建设提供有力保障。依法严惩挪用、诈骗、侵占重点建设项目资金犯罪,加大惩处力度,保护国有资产和各类投资主体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依法保护投资创业者,对故意伤害、非法拘禁、绑架等侵犯投资者、经营者人身权利的违法犯罪案件快审快判。坚决防止把经济纠纷认定为刑事犯罪,坚决防止利用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坚决防止滥用刑罚及刑事相关措施加剧企业经营风险的行为,打造安全稳定的发展环境。 5.持续强化产权司法保护。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加大产权司法保护力度,坚决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依法保障民营企业平等使用资源要素、公开公平公正参与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严格区分企业及个人合法财产和违法犯罪所得,让企业家专心创业、放心投资、安心经营。 探索建立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发展工作机制,加强与工商联等相关部门协作,合力护航特色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6.健全完善金融审判机制。推进涉农合机构案件审判工作,推动涉农合机构不良贷款清收压降工作,及时依法保护金融债权。完善审判指引机制,依法审理金融案件,对能够实际降低交易成本,实现金融普惠、合法合规的金融交易模式予以依法保护;对以金融创新为名规避金融监管等金融违规行为,以其实际构成的法律关系确定其效力和各方权利义务。健全风险研判、防范机制,加强对涉及P2P网贷平台、涉“套路贷”等新型金融案件研究,及时提供预警情况信息,着力防范金融风险。加快金融案件多元化解纠纷机制建设,推进审判机关、金融监管部门和金融机构的业务交流和良性互动。 三、聚焦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全力保障创新创造和企业做大做强 7.积极服务特色产业升级发展。依法妥善审理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过程中的各类案件,支持加快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助力以特做大、以特做强。着眼于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决定性作用,强化市场导向,依法严惩破坏基础生产资料市场、金融资本市场、劳动力市场等犯罪行为,妥善审理涉及生产要素的合同、侵权等民商事案件,推动资本、技术、产权、人才、信息化、劳动力等生产要素的自由流通和优化配置,确保生产要素向陶瓷、食品、服装、印刷包装、不锈钢、智能卫浴等特色行业聚集。 8.大力支持创新驱动发展。深入贯彻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积极服务传统制造业高质量转型发展。加强对高科技、新能源、新领域、智能化产业、信息化产业、文化创新产业及生态文化旅游资源等特色产业的司法保护,助力提升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水平,营造创新驱动发展良好生态环境。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依法审理侵犯知识产权案件,健全打击侵权、快速维权、普法宣传等工作机制,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审判激励和保护创新、促进发展职能作用。针对知识产权系列案件数量较多情况,联合行政执法机关、中介组织等各方力量,进一步提高案件调撤率、提升办案效果。 四、聚焦城市治理提升,加快实现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 9.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活动。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对各类危害公共安全、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保持严打高压态势,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活动,依法严惩暴力恐怖、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盗抢骗”“黄赌毒”等犯罪,依法惩处电信网络诈骗、网络传销及网络新型犯罪等,努力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切实维护社会稳定。严惩贪污贿赂犯罪,依法惩治群众身边的腐败,严惩脱贫攻坚及民生领域的“蝇贪”,营造安定有序、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 10.积极引导市场主体诚实守信。坚持平等保护、全面保护、依法保护原则,发挥司法审判的价值衡量、判断、评价、引导功能,强化市场主体的法治意识,引导市场主体遵循诚实守信原则,依法遵守市场经济秩序,积极营造诚实守信的经济运行环境。认真贯彻意思自治原则,充分尊重交易规则和交易惯例,依法保障合法经营行为,依法制裁滥用合同自由进行恶意竞争、追逐暴力、垄断经营等行为,消除经济流转障碍,提高交易效率,降低交易成本,推动形成平等竞争、秩序井然、充满活力等法治化营商环境。 11.有效促进法治政府建设。突出对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建立健全与行政机关通报、沟通等机制,促使相关行政争议及时化解。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协同开展领导干部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形成常态化机制。依法审理潮州加快经济发展、推动“六大工程”建设中产生的行政案件,保障现代化基础设施建设与城市化建设的顺利推进。坚决依法监督和支持行政机关在城市建设、交通整治、国土资源、环境保护等影响城市发展各个方面的行政管理和执法,妥善运用法律的原则和精神解决个案法律适用问题,促进“放管服”改革,努力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 12.深入推进切实解决执行难。持续推进执行攻坚,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积极推动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强化执行联动和失信联合惩戒,健全信用惩戒分级管理和失信修复机制。精准实施惩戒措施,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依法慎用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确需保全的尽量采取“活封”“活扣”措施,条件允许的可为被保全企业预留必要的流动资金和往来账户,最大限度降低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不利影响。对公益性机构进行财产保全及处置要坚持依法、公正、规范、善意的原则,最大限度避免因强制措施严重影响公益性机构正常履行社会公益职能。疫情期间,对已纳入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部门确定的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名单的企业,原则上不得采取失信惩戒和限制消费措施。 13. 加快“一站式”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不断健全完善全市法院“一站式”多元纠纷化解和诉讼服务中心,积极推动设立全市诉前调解(和解)中心,有效整合各类调解资源,尽快实现实体化运作,提供更加多元、优质、便捷的纠纷解决服务。加快建立全市法院共建共享共用的专职和特邀调解员队伍,与人民调解、律师调解、行业调解等形成合力,强化诉调对接,提升调解效能。以更加便民利民为目标,依托法院诉讼服务网,不断升级改造诉讼服务中心,努力实现所有诉讼服务“一次办”“集中办”“网上办”“联动办”。 14.依法服务保障对外开放。准确把握外商投资负面清单制度的内容和清单变化情况,依法审理涉外、涉港澳台投资、贸易纠纷等案件,妥善处理在逐步放开外商投资领域时涉及的外资准入限制和股比限制的法律适用问题,促进有效利用外资,推动开放型经济发展。尊重国际法原则和规则,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和商业惯例,营造更加开放、公平、便利的国际化营商环境。 15.充分发挥司法建议等延伸司法服务作用。围绕经济发展、打击犯罪、社会管理、民生民意、安全生产、重大项目建设中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出司法建议、提供法律咨询。对审判工作中发现的影响法治建设的共性问题、法律难题,通过司法裁判、司法建议、邀请旁听庭审、座谈交流、工作协作等形式,积极化解矛盾纠纷。对有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有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及时向党委、人大报告,向有关部门通报,共同做好防范和化解工作。 五、聚焦生态潮州建设,不断加大环境资源审判力度 16.切实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关注以韩江等重点水域为中心所展开的自然资源多元开发利用工程,依法严惩污染环境、环境监管失职、造成重大环境污染安全责任事故等违法犯罪行为,促进绿色发展。加强大气污染、水污染、土壤污染、噪声污染、电磁辐射污染等破坏生态资源环境案件审判工作,助力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抓好资源环境保护行政案件审判,及时审查和执行资源管理、环境治理等非诉行政执行案件,建设美丽潮州。 17.依法保障能源体系建设。深刻认识能源体系“补短板”工程对潮州高质量发展、绿色发展的推动作用,认真贯彻产业结构调整、能源结构调整政策,妥善审理技术研发、设备制造、项目建设、监测服务、产品消费等方面纠纷,依法打击扰乱能源市场、垄断行业供给、损害能源消费权益等违法犯罪行为,促进节能环保产业发展,为燃气“一张网”、冷能产业园等能源体系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六、聚焦民生工程补短板和兴农惠农,持续提升司法为民水平 18.对各类涉民生案件快立快审快执。优先审理和执行好劳动合同纠纷及拖欠农民工工资、劳务费等劳动争议和劳务纠纷案件,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改善创业环境,促进扩大就业。依法审理好婚姻家庭纠纷,加强对老人、妇女、儿童、残疾人等的司法保护。审理和执行好追索养老保险金、最低生活保障金以及赡养费等纠纷案件,促进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依法妥善审理人身损害赔偿侵权纠纷案件、医疗损害赔偿案件、涉农涉土等案件,维护民生合法权益。协同相关单位推进机动车交通事故网上平台一体化建设,开展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统一城乡居民赔偿标准试点工作,开通绿色通道,快速审判执行。 19.积极参与乡村振兴战略。坚持服务和保障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充分发挥人民法庭靠近乡村、贴近群众的优势,提高乡村司法服务的覆盖面和便利性。依法妥善处理涉乡村振兴战略、兴农惠农工程实施过程中的各类矛盾纠纷,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依法保护乡村投资者等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保障农业农村品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坚持服务乡村全面振兴,积极服务和保障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助推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步伐。 七、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打造一支符合“四化”要求的法院队伍 20.始终坚持法院工作正确政治方向。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省委十二届八次、九次全会和市委十四届八次、九次全会精神,坚定捍卫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履职。推进机关党建工作创新,将法院党建文化与法治文化有机融合,建设集党员教育、党群活动、宣传展示等信息化多功能为一体的党建活动中心,打造党建工作品牌。推动“支部建在庭上、建在审判团队上”,实现党建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 21.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和智慧法院建设。优化新型审判团队设置,落实院庭长“四类案件”监督管理职责。深化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切实提高办案效率。强化创先争优意识,推进以审判为中心、多元化解纠纷等改革创新项目,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诉讼服务。加快智慧法院建设,推进“智审、智执、智服、智管”,探索具有特色的互联网司法新模式,不断提高办公办案效能。 22.加强法院队伍能力建设。结合“三项队建活动”和中院开展的“党建工作推进年”“司法形象提升年”“司法改革深化年”“三个年”活动,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强化干警日常监督管理,驰而不息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推进法院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分层次、全覆盖开展全员政治轮训,对民法典等新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努力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和司法能力。通过开展轮岗轮训、岗位练兵、技能比赛、庭审观摩、文体活动等,不断提高队伍的履职能力。 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年6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