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以房养老”诈骗案例时有发生。非法团伙及个人利用老年人接受信息渠道相对闭塞及思维逻辑能力退化的弱点,以“以房养老”名义诱骗老年人抵押房产、诈骗资金,借国家政策旗号行非法集资之实,诱骗老年人将抵押房产的资金拿去购买其推荐的理财产品,最终导致老年人没了房子还背负贷款。 【案例简介】 陈阿姨个人名下有两套住房,一套自己住,一套闲置无人居住。一天陈阿姨在广场上看到有人发传单宣传“用房子抵押借款3个月,就能获得每月15%到20%的高息,到期还能全额返还本金。”陈阿姨听到介绍后,心理盘算将自己名下闲置的房产抵押出去,3个月就能回本,还能每月获得高息,这可真是一件大好事。于是在未与子女进行商议的情况下,陈阿姨便将自己的房产抵押。3个月后陈阿姨并没有收到回款,拨打当时办理的“业务员”电话已经停机,陈阿姨这才恍然大悟,自己上当受骗了。 【案例分析】 不法分子通过第三方公证的方式将老人的房产抵押给某些小型贷款公司或者某些职业放贷人,当前者因为高额利息无法偿还贷款,后者就会通过合同或者其他手段获得房产变卖权限,3个月后或不到3个月,房主可能就会失去自己的房子,并身负各种贷款。 【案例警示】 1.老年人不要轻信任何高收益回报项目。 2.老年人应选择正规的投资渠道,要谨慎对待房产等大额 投资项目,投资前要跟家人商量或专业人士咨询后再决定,不要急于一时。 3.老年人平时要多关注新闻媒体、社区宣传栏、标语等,了解当前多发的各类诈骗手段,提高警惕,加强对诈骗伎俩的识别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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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6-23
2015-05-30
2015-03-20
2018-08-24
2015-0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