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谢宋彪带队到龙湖区检察院开展检察公益诉讼工作专项检查,实地察看龙湖区检察院办案场所,检查有关工作材料,并召开座谈会听取该院公益诉讼工作汇报。龙湖区检察院全体党组成员、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及第四检察部全体干警参加座谈会。 座谈会上,龙湖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介志就贯彻实施《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的做法、成效、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思路进行汇报,并认真听取参会人员提出的意见建议。 谢宋彪主任对龙湖区检察院公益诉讼工作开展情况给予充分肯定,并强调要进一步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更加有力地维护经济有序发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百姓生活安康。 ➤一是要进一步增强做好公益诉讼工作的意识,拓展公益诉讼成果。要深刻认识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的重大意义,重点围绕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资产保护、公共安全生产、自然资源保护等领域开展公益诉讼工作。 ➤二是要进一步增强公益诉讼的预防功能和社会治理功效。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发挥公益诉讼联络员队伍作用,拓宽案件线索来源,要充分运用诉前检察建议等方式助力相关职能部门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积极参与社会治理。 ➤三是要进一步完善“两法衔接”工作机制,有效推动依法行政。检察机关要主动作为,健全信息共享、线索移送等工作机制,加强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的协同配合,要探索建立与区纪委监委的对接融通机制,形成监督合力,进一步助推公益诉讼的全面实施。 张介志检察长对谢宋彪主任及检查组对公益诉讼工作提出的指导意见表示感谢,同时表示,龙湖区检察院将以本次专项检查作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新起点,努力破解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发展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努力交出让党和人民群众满意的答卷。 |
2014-06-23
2015-05-30
2015-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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