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热线:0754 - 88943210
  • 3

[已回复] 破坏道路公物

本帖由网友于 2024-12-30 成功爆料!奖励 50 河币

滨港小靓仔  楼主| 发表于 2025-1-7 10:48: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36281 2
爆料信息ID(30845):破坏道路公物
  • 时间:2024-12-30 23:34:21
  • 地点:广东省汕头市金平区红领巾路19号
  • 地区:汕头-金平区
  • 事件时间:2024年12月30日23:07
  • 爆料时间:2024-12-30 23:34
  • 查看视频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注册河畔 |

x
一老人在红领巾路儿童医院附近的人行横道骑电动车过马路,因隔离栏处设有限制其车辆通行的栏杆,老人将车辆停放至路中间,并试图摇晃、破坏栏杆使其松动,从而通过人行横道横穿马路。其行为随意将电动车停放马路中央影响交通秩序,一辆正常通行的小汽车因避让电动车造成的障碍导致急刹,险些酿成交通事故;且该人行为已造成栏杆松动,属破坏交通道路公物,同时影响交通安全!建议交通管理部门进行监控审查,避免人民安全财产损失!       

        点击此处即可查看此爆料更多详细内容,证明材料如视频、照片等均可查看
汕头全民爆料请 下载安装蓝色河畔App即可!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全部回复(2)
交警秩序管理大队反馈:针对网民反映的红领巾路19号路段的人行横道隔离桩遭破坏的情况,交警秩序管理大队接报后进行核查。经查,该隔离桩确实存在松动,已派遣施工部门前往修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相关规定,“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可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交警部门再次劝导市民群众,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规,做到安全文明出行。
2025-1-7 10:49:45
2025-1-7 16:06:50 来自手机河畔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河畔 |

关于我们|帮助中心|法律声明|诚聘英才|联系我们|手机版|小黑屋|Archiver|APP下载|

Copyright © 2002-2023, Hepan.com Cloud.    Powered by hepan.com Discuz!X3.4    粤B2-20080418 粤ICP备11103827号 |网站地图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754-88943210 举报邮箱:help@hepan.com 粤公网安备 44050702000900号

GMT+8, 2025-1-21 18: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