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汕头市中心城区智慧停车有偿使用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打造宜居、韧性、智慧城市”的重要指示精神,现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创新政府配置资源方式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收入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税〔2016〕116号)等文件精神及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学习借鉴其他兄弟城市经验做法,结合我市实际,提升城市管理智慧化、精细化水平,缓解“停车难”压力,治理“停车乱”难题,盘活中心城区公共停车资源,现将《汕头市中心城区智慧停车有偿使用项目》的相关信息向公众进行公示,征求公众对该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一、事项概况 1、事项名称:汕头市中心城区智慧停车有偿使用项目 2、事项单位名称:汕头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3、事项区域:金平区、龙湖区、濠江区、高新区、综保区、华侨试验区 4、事项内容: 本项目采用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模式,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受让者,分阶段分批次对我市中心城区路边及城市公共场地停车资源进行整理、规划、建设和智能化改造,建设汕头市城市智慧化停车运营管理系统平台,实现公共停车资源统筹管理。按照“总体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从2023年起分两步实施:到2025年,中心城区停车问题集中的片区优先纳入,通过盘活资源、增加智慧停车设施供应、规范停车秩序,解决重点区域的“停车乱”问题,形成智慧停车统一管理示范效应,为推广至全市“智慧停车管理运营一盘棋”奠定基础;到2027年,逐步扩大智慧停车建设管理运营范围,覆盖中心城区,完成存量或在建停车设施配套智慧停车设备搭建,整合前端监测设备。 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内容 1、主管单位委托咨询单位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 2、咨询单位根据国家、省市等各级部门的相关文件,对事项影响区域的风险源进行初步分析,确定风险评估的主要工作内容,并将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相关信息进行公示; 3、咨询单位进行详细评估,对社会稳定风险源进行调查和分析评估,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4、咨询单位完成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 三、征求公众意见范围 征求意见对象为此事项区域内及可能受影响的居民、企事业单位和其他有关个人和组织。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征求可能受此事项影响的公众的态度、意见及建议,对本次公众意见调查工作的建议。 五、公众参与主要方式 公示期内,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信函、传真、电话、网络调查问卷(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单位表达对本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建设单位及时反馈。 六、公示期限 自公示之日起5个日历天,即2024年3月5日~ 2024年3月9日。 七、公示单位 1、单位联系方式: 2、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单位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汕头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单位名称:汕头市鮀岛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工 联系人:姚工 联系电话:0754-87292396 联系电话:13226846413 收件地址:汕头市金平区中山路213号建委大楼 收件地址:汕头市龙湖区金砂东路丰泽大厦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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