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由网友于 2023-07-31 成功爆料!奖励 50 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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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龙湖区鸥汀街道鸥上居委会望海北四直巷7、8号的土地为农村宅基地,宅基地是家庭户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的土地,但该户主却把宅基地用作工业用地,在宅基地上建铁皮仓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另该仓库建于居民区内,与居民楼仅有2米,仓库内无设置喷淋、消火栓等消防设施,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该仓库存在用地转用无报审、图纸无报审报批手续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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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8-17 00:14:41|来自:广东省汕头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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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鸥汀街道与投诉人进行沟通,投诉人同意撤销案件,寻求其他渠道解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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