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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业整顿!龙湖区部分场所违反防疫规定营业被查处

蓝色河畔手机认证状态  楼主| 发表于 2022-11-27 12:00:0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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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疫情形势严峻复杂,防控工作不能松懈,然而,有个别按摩店与足浴店经营者却不顾大局,心存侥幸,违反防疫规定偷偷经营。为进一步强化社会面管控工作,11月25日晚,龙湖区组织执法人员,对辖区相关场所进行专项排查整顿,对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查处。

当晚,执法人员在巡查中发现,市区天山南路绿园大厦一家休闲按摩场所违反疫情防控规定,擅自经营。经查,场所经营者在明知违法的情况下,仍开设13间包间接待客人,部分员工未按要求佩戴口罩,对出入场所的人员也没严格落实测温、扫码、戴口罩等要求,存在较大的风险隐患。执法人员当即责令其停业整顿,并接受处罚。

龙湖公安分局治安大队民警 杜之庠:发现该场所违反《汕头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关于动态调整有关社会面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在疫情期间擅自开业经营接待客人,对此,检查组现场责令场所负责人清退客人,对其违反规定擅自经营的行为将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的规定依法进行处罚。

行动中,执法人员发现,榕江路一家足疗店同样存在违规经营情况,于是立即要求店主停业,切实把牢防疫“关”。而在迎宾路西侧一家餐吧,执法人员发现,餐吧未按要求落实测温、扫码等防疫措施,同时,接待人数超过核定人数的75%,于是现场予以严肃批评并责令其整顿。

公安机关提醒,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娱乐场所、室内游泳馆、健身房、网吧、台球厅、棋牌室、麻将馆、密室逃脱、剧本杀、足浴店、洗浴中心、休闲按摩、室内景点等密闭半密闭场所继续暂停营业,请广大群众自觉遵守疫情防控各项措施。



龙湖公安分局治安大队民警 杜之庠说:“公安机关将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加大检查力度,对违反规定擅自营业的场所,将依法严厉查处,对违反规定造成疫情传播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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