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3日晚,交警金平大队二中队组织警力在金凤金新路口设卡开展“铁拳1号”查处酒驾专项行动,严查涉酒驾驶等各类突出交通违法行为。当晚9时35分左右,一辆号牌为粤D/3C***的小汽车沿金凤路自西往东行驶至该路口时,被执勤民警拦停检查。
驾驶员刚放下玻璃车窗,一股酒气便飘了出来。经现场酒精呼气测试,驾驶该车的男子杨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29毫克/100毫升,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
经了解,被当场查获的驾驶员杨某是汕头本地人,目前在汕经营一家装修公司,持有准驾车型为C1的机动车驾驶证。据杨某交代,13日晚,他在金平区蛇针路附近一家小炒店喝了2瓶啤酒,随后打算前往金凤路一家店铺,遂驾驶自己的小汽车出发,不料开没多远就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我现在对我的违法行为非常后悔。”当人到中年的杨某醉酒驾驶的事实已“板上钉钉”时,“非常后悔”这类令人耳熟能详的话语又一次出现,但已于事无补。经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杨某送检血样中的乙醇含量为104毫克/100毫升。交警部门依法对涉嫌危险驾驶罪的杨某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其持有的C1驾驶证也被吊销,按规定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悔似乎已经成立酒驾被查后的常用”套话“,然后当真的发生意外后,后悔已经没有用了。酒驾一直是对自己与他人生命安全的亵渎,是不尊重生命的行为。我们的家人在家里等着我们,而这些行为却在阻挡我们回家的路。希望畔友们,能够做到把生命安全放在心上,拒绝酒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