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热线:0754 - 88943210
  • 0

违建逾期不自拆,“强拆”费用需“自付”!

蓝色河畔手机认证状态  楼主| 发表于 2022-11-17 11:31: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59901 0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注册河畔 |

x

违法建设不仅侵占了公共资源、侵害了群众利益,还损害了社会公平。近年来,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我市高度重视违法建设治理工作,各级各部门一直致力于推动违建治理攻坚克难,以最大决心、最实举措,还地于民、还路于民、还绿于民,进一步提升城市“颜值”,优化城市发展空间,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汕头高质量发展,提升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113020c6zdb617wsz60071.jpeg 伴随着施工机械的轰鸣声,南澳县云澳镇台湾街南侧路旁一处违法搭建的燃气供应点被成功拆除,整治面积共计230平方米的拆违工作顺利完成……日前,云澳镇人民政府牵头相关部门,依法对这处违法建筑物实施拆除,扎实推进南澳县云澳镇美丽乡村建设,持续巩固提升文明创建成果,努力构建整洁、优美的农村人居环境,切实保障周边商户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为保证现场施工安全,拆违工作由专业拆除队实施。工作人员提前确认所有物品及燃气罐都已搬出,执法办全程现场督导并严格落实安全操作规范。在拆除工作完成后,云澳镇将结合周边群众的实际需求,在该地规划建设人行步道,增设划线导引、指示牌等基础设施,保障群众安全,优化群众出行体验。
近日,濠江区达濠街道组织对辖区内青盐社区一宗无相关报批手续的二层水泥结构存量违法建设进行拆除,进一步深入推进违法建设专项治理工作。行动中,共拆除违建面积3710平方米。达濠街道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持续深化网格化管理模式,定期巡查形成记录,建立一户一档台帐,定期研判收集登记的相关资料情况,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确保违法建设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113020b0g2s02zoaw1tmim.jpeg “在我国法律法规明令禁止下,仍有侥幸者进行违法建设,并企图用‘时间’掩埋证据,殊不知这只是掩耳盗铃罢了。对违建不拆的情况,已有明确的法律法规支持强制拆除,相应费用也由违建者自行‘买单’。”市城管局法制科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汕头经济特区城乡规划条例》规定,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限期拆除并清理现场的决定后,建设单位或者个人逾期不拆除并清理现场的,由本级人民政府责成的部门依法强制拆除并清理现场,强制拆除和清理现场的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行政强制法》则明确规定,行政机关依法作出金钱给付义务的行政决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

市城管部门提醒违建者,强制拆除所承担的费用合理且合法,在事实面前应该“及时止损”,积极配合违建拆除工作。违法建设弊大于利,城管部门也呼吁广大市民群众依法建设,不要贪图一时之利,给自己、他人和整个城市形象带来负面影响。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全部回复(0)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河畔 |

关于我们|帮助中心|法律声明|诚聘英才|联系我们|手机版|小黑屋|Archiver|APP下载|

Copyright © 2002-2023, Hepan.com Cloud.    Powered by hepan.com Discuz!X3.4    粤B2-20080418 粤ICP备11103827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754-88943210 举报邮箱:help@hepan.com 粤公网安备 44050702000900号

GMT+8, 2024-12-26 2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