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热线:0754 - 88943210
  • 0

汕头市关于动态调整有关社会面疫情...

蓝色河畔手机认证状态  楼主| 发表于 2022-11-10 09:43:5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43570 0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注册河畔 |

x

汕头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

关于动态调整

有关社会面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二)


连日来,在广大市民朋友的支持配合下,我市疫情扩散风险已经得到有效控制。鉴于当前疫情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为精准科学实施疫情防控,经研究,决定对社会面防控措施调整如下。

一、潮南区陈店镇、峡山街道、司马浦镇、两英镇、仙城镇等5个镇(街道)继续严格执行汕头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11月3日发布的《关于在全市范围内加强社会面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二、金平区、龙湖区、濠江区、澄海区、南澳县全域以及潮阳区、潮南区除高中低风险区外的区域执行以下措施。

1.娱乐场所(酒吧KTV、卡拉OK、歌舞厅、游艺厅等)、电影院、剧院、室内游泳馆、健身房、网吧、台球厅、棋牌室、麻将馆、密室逃脱、剧本杀、足浴店、洗浴中心、休闲按摩、室内景点等密闭半密闭场所继续暂停营业。
2.暂停举办各类50人以上的会议、培训、演出、比赛、展会等聚集性活动,暂停各类民俗活动,“红事”、“白事”、宴会简办。
3.所有餐饮服务单位(含饮品店、小吃店、早餐店等)恢复堂食,严格落实测温、扫场所码等防疫要求,接待人数不超过核定人数的75%。
4.乘坐飞机、高铁、列车、跨省长途客运汽车等交通工具的旅客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入住酒店、宾馆(旅馆、民宿)和进入旅游景区等人流密集场所时,查验健康码绿码和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5.其他场所恢复常态化各项防控措施。进入公共场所和人员密集场所请严格落实戴口罩、测体温、扫场所码、保持“一米线”等防控措施。 上述措施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实施,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及时进行动态调整。


汕头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
2022年11月9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全部回复(0)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河畔 |

关于我们|帮助中心|法律声明|诚聘英才|联系我们|手机版|小黑屋|Archiver|APP下载|

Copyright © 2002-2023, Hepan.com Cloud.    Powered by hepan.com Discuz!X3.4    粤B2-20080418 粤ICP备11103827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754-88943210 举报邮箱:help@hepan.com 粤公网安备 44050702000900号

GMT+8, 2024-12-24 08: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