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 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 社会面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鉴于当前疫情形势严峻复杂,为切实保障全市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现就加强我市社会面疫情防控工作通告如下: 一、从即日起,暂时关停全市范围内的酒吧、娱乐场所(KTV、迪吧等)、洗浴中心、沐足头疗、桑拿按摩、上网服务场所、游艺娱乐场所、剧本娱乐经营场所(剧本杀、密室逃脱等)、演出场所、健身场所、棋牌室、麻将馆等通风条件差、人群聚集的密闭场所;宗教活动场所、母婴服务机构、养老机构等八类特殊场所实行封闭管理。 二、严格控制景区景点、影剧院、图书馆、美术馆、博物馆等场所活动人流量,落实预约、限流机制,避免人员聚集。 三、各类医疗机构、宾馆酒店、民宿客栈、餐饮场所、农贸市场、商场超市、药店等重点场所及其他尚未要求暂时关停的公共场所,应严格落实进门扫场所码、查行程卡、测温、戴口罩等措施。 四、乘坐飞机、高铁、列车、跨省长途客运汽车等交通工具的旅客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入住酒店、宾馆(旅馆、民宿)和进入旅游景区、文化场馆等人流密集场所时,查验健康码、行程卡和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五、按照“非必要不举办”的原则,严格控制举办各类大型聚集性活动,压减各类活动次数和规模。确需举办的,按照“谁举办、谁负责”原则,压缩线下活动规模,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落实扫场所码、查行程卡、测温、戴口罩等防控措施。 六、严格做好个人防护,坚持“防疫三件套”:佩戴口罩、社交距离、个人卫生。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常清洁、用公筷等良好生活习惯,少聚集,不扎堆,尽量不去人群密集场所。 七、从涉疫地区来(返)潮人员,应提前主动向社区(村)、宾馆、单位报备,按照省、市的防控措施严格落实健康管理。对未主动报备、隐匿行程或刻意逃避监管,妨碍疫情防控工作甚至造成疫情传播,造谣、传谣影响社会秩序的,将依法依规从严追责。 本通告自发布之时起实施,后续措施依据疫情风险评估结果动态调整。 潮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