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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2-8 16:00:42|来自:广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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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畔友们,你们在生活中有遇到过暴力执法嘛?
今日,“海门发布”官方微博通报“三星镇市容公司人员粗暴对待卖甘蔗老人的事件”处理情况,全文如下:
【情况通报】
近日,南通市海门区纪委监委依纪依法对12月6日发生在三星镇的“粗暴对待卖甘蔗老人事件”进行调查处置。有关处理情况如下:
解除三星镇综合执法局工作人员陆某某劳动关系。
给予三星镇综合执法局四级主任科员蔡某某政务记大过处分。
给予区城管局第三大队三星二中队队长祝某政务记大过处分。
给予区城管局第三大队副大队长沈某某(主持工作)政务记过处分。
给予三星镇分管副镇长支某政务警告处分。
给予三星镇镇长袁某某诫勉,并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此前报道
12月6日,江苏南通海门区三星镇,多名身穿市容制服的工作人员围抢路边卖甘蔗老人的甘蔗,此事引发关注。
7日,三星镇政府登门向老人致歉。此事中,老人卧地哭喊的无助与身穿制服者夺走甘蔗的强悍形成鲜明反差,刺痛了很多人的心。引导需要文明,管理不能野蛮,这该是城市管理的共识。
另外,从法律层面讲,协管人员没有执法权,第三方市容公司人员更无权“代为执法”。这起事件要调查追责的对象,除了现场粗暴处置的相关人员外,还应该对准城市管理执法权限存在的顽疾全面调查,严肃问责,不能总是高高举起,轻轻放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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