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网络直播行业的兴起 各式各样的“网红”主播吸引了大量粉丝,一些不法分子也瞄准“商机”。近日,广州警方破获两起利用网络直播平台实施违法犯罪的案件。 01“直播带赌”单月流水逾3亿 赌博团伙诱导网民参与网络赌博还有“美女客服”24小时不间断提供博彩信息 近日,广州荔湾警方经侦查,在“飓风2020”专项打击行动中破获一起利用网络直播带人赌博的特大网络赌博案,抓获孔某(男,29岁,东莞人)、李某(男,24岁,广州人)等涉赌嫌疑人32名。经调查,涉案赌博资金流水逾3亿元人民币。 借球赛直播发“暗号” 今年3月,荔湾警方在工作中掌握到境内一个合法的体育赛事直播平台存在异常。经进一步分析,发现有赌博团伙在该平台中 招聘“主播”,并通过“主播”在众多网络球迷中发展潜在赌客参与网络赌博。 “主播”在该平台上对球赛进行直播讲解时,推送微信二维码诱导球迷扫码加入,对参赌兴趣浓厚的潜在赌徒,赛事“主播”会提供“口令”,引导添加微信好友。 记者在直播平台录制视频上看到,“主播”在直播时,在屏幕右下角附有微信二维码。球迷在观看体育比赛时,“主播”会带动球迷扫码进临时群。进群之后,如果需要添加“主播”个人微信,需发送暗号。 成为好友后,“主播”会向球迷推荐加入“经营群管”。所谓“经营群管”,其实就是赌博团伙和球迷相互交流的临时群组,经层层诱导,团伙成员在群内向球迷推荐“米×”“头×”等网络赌博 APP进行投注赌博。 “美女客服”引诱充值 据调查,该网络赌博团伙成员均为20岁出头的年轻男女,有的是在校大学生,有的甚至是“00后”。他们当中有负责组织策划的,有当主播的,有当客服的,策划者根据成员特点安排岗位。 该赌博团伙在招揽赌客时,主要针对珠三角地区喜欢球类运动的富有男青年,“主播”通过宣称有VIP美女服务等色诱手段,吸引男性年轻球迷参与赌博。球迷通常会在群内被带有美女头像的“客服”诱导,只要充值到一定数额,便可私下见面交友。有一定经济基础的球迷往往会豪爽大方,失去理性,顺应“客服”的要求进行充值参赌。 由于赌徒的参赌程度取决于“客服”的能力,因此“客服”只要引导球迷赌博累计流水达20万元,就会获得现金奖励。为了提高收入,团伙成员中也有男性成员冒充美女“客服”引诱球迷充值参赌。 球迷充值成功后,可在“米×”“头×”等网络赌博 APP上进行博彩,赌博VIP群内有“主管”“主播”“客服”等人员24小时不间断向赌客提供博彩信息,赌客可在群内随时充值参赌。 赌博方式也是五花八门,包括足球、篮球、排球、电子竞技等,且赌博方式不尽相同。以足球为例,比赛来自世界各地,包括地区赛事、国际赛事甚至虚拟赛事等。如因疫情停赛,赌博团伙会寻找其他电子竞技类比赛,继续以各种方式引诱赌客参赌,保持团伙的提成收入。 为了增加赌博活跃度,赌博团伙还引入营销策略,设置“充值返还”“充值抽奖”等活动,如充值5000元返还588元,以抢红包的形式抽取品牌手机等。 团伙成员月入过万 在固定有关证据、彻底摸清赌博团伙的运作模式后,5月13日,荔湾警方在上级公安机关的大力协助下,抽调精干警力组成多个抓捕小组,分别在广州、东莞、佛山、深圳等地将17名主要团伙成员和15名参赌人员抓获归案。 记者从佣金报表里看到,仅2-5月,平台核发佣金达926万元。在一个有78人的群组的截图里,“群管”把发展的会员名片、充值金额以及所属“主播”等信息共享到群里。 该赌博团伙的组织架构包括老板、股东、财务、群管、主播。“主播”基本工资5000元,每新增一名会员就有100元提成;“群管”工资底薪3500元,同样每新增一名会员就有100元提成,另有会员流水奖励,会员流水达到20万元则奖励300元,达50万元奖励500元,还有提现手续费奖励。 经调查,该赌博团伙今年以来通过网络直播引诱赌客赌博,流水达3亿余元,赌资巨大。据团伙成员交代,普通成员月收入均万元以上。 目前,荔湾警方经调查取证,已将孔某等15名主要嫌疑人依法刑拘,其他涉赌人员均被依法行政拘留。 02“直播女主播”且“甜”且骗钱 5月中旬,广州黄埔警方在办理一起刑事案件过程中,排查发现辖区内广州某传媒公司涉嫌利用网络直播平台实施诈骗的线索,于是立即组织刑警大队打击新型犯罪专业队、黄埔派出所对该公司及相关人员展开调查。 警方发现,该公司由老板、推广员和女主播组成,内部分工明确,架构清晰,以恋爱交友为名,利用各类软件大肆添加陌生男性网友,并以网络直播平台为载体,不断诱骗网友在直播平台充值“刷礼物”。 传媒公司涉嫌直播诈骗 5月13日22时许,黄埔警方采取抓捕行动,在辖区内某写字楼抓获犯罪嫌疑人王某、巫某等6人,现场查获涉案电脑7台、手机12部。 经审查,6名犯罪嫌疑人对其利用网络直播平台,以恋爱交友为名实施诈骗的作案事实供认不讳。 对照“话术本”疯狂网恋 据王某供述,其于2月底出资50万元,用犯罪嫌疑人杨某(男,26岁)的身份注册成立广州某传媒公司,并聘用巫某作为公司主播,负责网络平台直播,同时组织沈某(男,20岁)等人充当“推广员”,假扮女性在平台上吸引“客户”。 王某自制“话术本”并提供给公司相关人员学习和使用。该“话术本”详细规定了“包装定位”“聊天技巧”“行为忌讳”和“直播间互动”等内容,甚至对女主播的“血型”“独特喜好”“父母职业”等情况都作了明确说明。 每名“推广员”(均为男性)使用公司统一配发的工作手机,按照“话术本”规定各自“运营”全新微信号。他们通过女性照片、动漫头像和微信“朋友圈”配图,将自己“包装”成优质单身女性,在网络直播平台挑选单身男性,以恋爱交友为名不断“吸粉”。 随后,利用“话术本”中的各种聊天套路,搜集掌握客户的基本情况,按照客户优劣程度以“A-D”进行编号,精准筛选出“优质客户”。 19种理由诱骗“刷礼物” 该诈骗团伙在筛选出“优质客户”后,“推广员”便会在聊天中以“好困,好累”等说辞唤起对方怜悯心,再以“母亲有重病、弟弟还在念书急需钱”等理由,传递白天上班、晚上在某直播平台兼职当主播的信息,待时机成熟便诱骗对方进入该直播平台“提人气”“刷礼物”。 巫某一般于每日20-22时在某直播平台进行直播表演。直播过程中,王某会安排“推广员”扮演“水军”进行配合,通过各种形式刺激目标客户,激活直播间氛围。 据巫某供述,其在直播间中会以“生日”“节日”“平台活动”“冲击平台周星”“业绩任务不够”“主播PK”等19种理由,诱导事主不断在平台充值“刷礼物”,以骗取钱财。 经查,该公司正式“运营”不足两个月,已非法牟利30万余元。目前,王某等6名犯罪嫌疑人已被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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