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汕头市政府经征集各方意见,深入研究,颁布实施《汕头市开展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据了解,汕头市加装电梯新政落地后,获得市民一致赞许,不少市民大力支持这一政策的实施,对市委市政府的这一民生实事项目纷纷点赞。但在欢呼雀跃之余,每个楼梯口想要真正装起来,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
汕头市旧楼加装电梯仅82部
据统计,汕头市中心城区自2014年增设电梯政策实施以来,中心城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仅建成82部,数量较少。经相关部门调研,制约增设电梯工作中的‘短板’,总结为‘五难’,即业主之间协商难、资金筹措难、报建程序较繁琐、项目管理监管难、后续管理较难。从实施的效果上看,汕头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作得到了一定程度的规范。但总体来说,汕头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作仍处于起步阶段,推进进度与人民群众增设电梯的强烈愿望依然有较大差距。
目前汕头市中心城区如碧霞庄、丹阳庄、朝阳庄、中泰花园、海滨花园、荃景湾等多个小区,都有居民住宅楼成功增设电梯,许多旧楼也开始筹划加装电梯。已建成的电梯基本由钢结构和玻璃幕墙搭建,克服采光、通风等技术问题,形成新梯与原楼配套的居民区景观。
“三分之二”同意即可申请
汕头市高度重视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作,2018年,汕头市政协把有关推进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作的提案列为市政协的年度重点提案之一。今年,市委市政府更是把推进汕头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作作为今年十大民生实事的事项之一。6月15日,汕头市出台《汕头市开展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作的实施意见》,对既有住宅增设电梯作出了详细的规范,通过细化政策和适当财政补贴,来破解旧楼增设电梯中碰到的难题。
同时,明确双 “三分之二”原则,即增设电梯应当经该栋(梯)房屋专有部分占该栋(梯)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如果增设电梯拟占用业主专有部分的,应当同时征得该专有部分业主的同意。明确实施主体应就增设电梯初步设计方案、资金预算及筹集方案、电梯维护保养方式及费用分摊方案、对权益受损业主的补偿费用筹集方案、增设电梯的使用管理者等问题达成书面一致意见。
部门联合审查缩短报批时限
2014年出台的《汕头经济特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办法》中规定,增设电梯事项既要在报批前将设计方案和资金筹集分摊方案公示不少于15日,又要在报批阶段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消防设计备案等,工程完工后还要办理规划核实证明手续,并向相关部门办理竣工验收备案等,整个报批过程时间长且繁琐。
《实施意见》针对增设电梯项目报建难的问题,在报建环节,采取由自然资源部门牵头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对增设电梯的申请实施联合审查,符合规定的,在5个工作日内批准《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联合审查意见表》,取代了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备案等环节,简化报建流程,提高审查效率。在增设电梯工程完工,由实施主体将建设档案移交到城市建设档案馆,并办理《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建设档案入馆书》。
一个梯口补贴8万 旧楼加装电梯有财政补贴还能提取公积金
旧楼加装电梯牵动着汕头许多老旧小区居民的心。加装一部电梯的总费用从四五十万到七八十万不等,再加上每月使用电梯产生的电费和维修保养费,对住户来说是一笔不小的开支。此次实施意见的出台,还有一项引人关注的政策利好——旧楼加装电梯,一个梯口补贴8万元。
《实施意见》明确,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所需的资金,可以通过下列方式筹集:由实施主体根据所在楼层及受益大小等因素,协商确定分摊比例,共同出资;其中,第一、二层的住户可以获得适当补偿,第三层住户可以不分摊费用。增设电梯取得《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后,实施主体可以按照规定申请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
同时,我市建立财政补贴机制,按照能补尽补的原则,从2019年起,对全市当年度竣工并已取得《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的既有住宅增设电梯项目,每一梯口可以领取到市级财政的4万元补贴。各区县人民政府应按照市级补贴标准,同等额度进行补贴。因此,按照上述的标准,我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项目,一个梯口可以获得的补贴为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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