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7月11日14时46分,林某发驾驶无号牌三轮车,从汫洲镇汫西往海山镇达南方向行驶,途至达野路中段叉路口处,与林某琦(女,15岁,初一级学生)驾驶的无号牌二轮摩托车(搭载李某熙,男,11岁澄海区莲上人)发生碰撞,造成车辆损坏,林某琦、李某熙受伤的交通事故。
由于一些家长没有深刻认识到未成年人骑摩托车的危险性和危害性,使得越来越多的未成年人、在校学生选择摩托车作为交通工具。为有效预防涉及未成年人和在校学生道路交通事故的再次发生,交警部门除了加大对无牌机动车、无证驾驶机动车打击力度外,还需要各学校、家长高度重视,积极与学生家长联系,切实加强学生暑期出行安全监管,保障广大未成年人和在校学生的出行安全。
未成年人驾驶机动车上路及酿成灾祸的原因 ①.驾车的未成年人大都法制观念淡薄,交通安全意识缺乏。 ②.不少人一味追求感官刺激,图潇洒,玩乐趣,麻痹大意。 ③.大多数家长不负责任,放任自流给未成年人驾车上路留有“空档”。 ④.个别机动车驾驶人擅自把机动车交给未成年人驾驶,盲目满足未成年人的非法要求。 ⑤.社会、学校对未成年人教育关爱不到位,给未成年人驾车造成许多可乘之机。
如何减少预防未成年人驾车上路的违法违规行为 ①.社会、学校、未成年人家长,要真正从关爱未成年人生命、安全、健康的大局出发,把严格禁止未成年人驾车上路真正当成大事,切切实实重视起来,扎扎实实落到实处,严严格格进行管束。 ②.机动车驾驶人员,要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二款关于严禁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人驾驶的规定,千万不能把机动车交给非驾驶人驾驶,特别是未成年人。再次,未成年人也要不断增强法制观念和交通安全意识,彻底根除自身头脑中的动车欲和玩车瘾,力争把不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之中。 来源:凤城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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