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按比例安排就业的残疾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
(二)在本市参加社会保险并正常缴费;
(三)达到法定的就业年龄;
(四)有一定劳动能力和就业要求。
二、残保金计算公式:
用人单位应当按不低于本单位上一年度平均在职职工总数的l.5%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其中,安排一名一级或者二级视力残疾人,或者安排一名一级肢体残疾人就业的,按照安排两名残疾人计算。
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1.5%的,应当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一)按比例应安排残疾人数=上一年度平均在职职工总数×1.5%;
(二)应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按比例应安排残疾人数-在职残疾职工人数)×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80%(本项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按比例计算不足一人的部分,依照前款标准按实际比例数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三、申请缓缴、减缴或者免缴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申请缓缴、减缴或者免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一)因政策性亏损、遭受严重灾害等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确实有困难的;
(二)人民法院已立案受理其破产申请或者被解散、撤销或者已经办理歇业,且没有经营及非经营性收入的。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缓缴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申请减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必须超过本单位应当安排的残疾人数的50%以上。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减缴数额不得超过应缴金额的50%。
五、年审方式
(一)网上自助年审
用人单位可通过“汕头市网上办事大厅”办理申报:登录“汕头市网上办事大厅”→网上办事→部门服务(或企业办事)→年检年审→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在线申办→广东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电子政务系统→登录系统自行办理年审。
登录方式:通过授权码登录,第一次登录要先到所属地实体年审大厅申领授权码。
用人单位按照网上办事指南的要求和流程,提供相应的申报材料,自主完成年度审核,并查询受理进度和受理结果。
另外,符合及需要申请缓、减、免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用人单位,要到所属地实体年审大厅办理相关手续。
(二)实体大厅年审
到实体大厅年审的用人单位要提供以下资料:
1、《汕头市用人单位基本信息表》;
2、下属非法人分支机构一览表(因下属单位不是独立法人,需合并年审的,才须提供该表);
3、《社会保险登记证》;
4、有招用残疾员工的,还需提供:
(1)、汕头市在职残疾职工花名册
(2)、残疾职工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8级)的原件、复印件及其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用A4纸,审核后原件退回);
(3)、残疾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凭证《社会保险手册》;
(4)、残疾职工上年度1、6、12月份发放工资的有效凭证等;
(5)、用人单位与残疾职工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
注:年审所需表格可在汕头市残疾人联合会网站http://www.stcl.org.cn下载和“汕头市网上办事大厅”市残联网上年审申报窗口http://sp.st.gov.cn/下载或到所属地实体年审大厅领取。
表格下载: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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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实体年审大厅地址及服务电话
年审机构 联系电话 地 址
市 残 联 88238624 市长平路89号一楼大厅
金平区残联 88608733 东厦路50号北侧楼下;
龙湖区残联 86302963、88997181 绿茵庄65栋(龙湖区残疾人活动中心内)
濠江区残联 86702227 濠江区达濠国城园F栋203-204号
澄海区残联 85854025 澄海区宁川路社区;
潮阳区残联 83877002 北关路民政局综合楼北侧残联
潮南区残联 87758087 潮南区峡山街道上东浦路段疾控中心隔壁
南澳县残联 86807273 南澳县后宅镇金龙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