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为帮助我市贫困残疾妇女,特别是智力、精神残疾妇女解决患重大妇产科疾病的治疗问题,2012年3月我市启动“关爱残疾妇女祈福救助行动”,对患妇产科重大疾病的贫困智力、精神残疾妇女给予最高限额1万元的医疗救助。
二、救助对象
本市患妇产科重大疾病急需救助的贫困智力、精神残疾妇女。
三、救助病种
经定点医院确诊需要住院治疗或抢救的妇产科重大疾病。
四、申请程序
患妇产科重大疾病的本市贫困智力、精神残疾妇女,可由本人或监护人凭身份证或残疾人证、贫困证明提出申请,填写《汕头市贫困残疾妇女重大妇产科疾病医疗救助审批表》,经定点医院主管医生、科室主任签名确诊,报市残联审批;超过5000元的,经定点医院主要负责人或市妇联及市残联审批后,可获得最高不超过1万元的补助。
办公时间:每周一至周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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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汕头市贫困残疾妇女重大妇产科疾病医疗救助审批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