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事业专项彩票公益金贫困智力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项目是根据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事业专项彩票公益金康复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中央财政安排专项彩票公益金实施。
一、救助名额及补贴标准
2012年—2015年,每年救助400名贫困智残儿童,救助标准为年人均补贴康复训练经费1.2万元。救助名额根据各地上报的智力残疾儿童筛查情况,分配至有定点机构的地区。
二、救助对象申报条件
受助儿童应符合以下条件:
— —城乡有康复需求的贫困智力残疾儿童,其中优先资助城乡低保家庭的智力残疾儿童。
— —年龄不超过7岁。
— —诊断明确、有康复训练需求、身体状况稳定、家庭成员配合的智力残疾儿童。
三、工作流程
采取家长(监护人)申请、社区(村委会)推荐、项目地区残联审批的方式,受助对象经公示后,由项目地区残联发放《残疾人事业专项彩票公益金贫困智国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项目救助卡》,并及时安排受助儿童到承担任务的康复机构接受系统康复训练。
四、康复训练要求
定点康复机构应对受助者进行系统的康复训练,制定个别化训练计划,进行运动、感知、认知、言语、生活自理和社会适应等方面的能力训练,建立康复训练档案,定期进行阶段评估,培训智力残疾儿童家长;机构康复一般每年不少于6个月,每天训练时间不少于半天,有条件的机构应该建立全日康复流程,康复训练效果评估应达到有效以上;康复机构要专门组织受助儿童开展多种形式的文化、娱乐等社会融入活动,每年不少于4次;机构训练结束后,注意做好社区、家庭康复的指导,康复机构每月至少安排一次随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