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3日上午,市残联、汕头公证处在市残联办证大厅联合举办免费残疾无户口人员抚养事实公证专场。本次服务是针对我市摸查的残疾无户口人员,其中无户口原因属“未办理或不符合办理收养手续”、且于1999年4月1日前被捡拾的弃婴(儿童)。
户口登记及残疾评定是弱势群众得到更多帮助的开始。今年2月以来,我市启动全市残疾无户口人员摸查工作,第一批摸查上报对象共150余人。考虑户口登记政策性强、大多残疾人行动不便等特殊情况,市残联、市公安局决定针对无户口不同原因,确定“由简到繁、由易及难”原则,分阶段推进户口登记问题。
第一阶段从4月29日起到5月13日,针对政策外生育(包括非婚生育)、未能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父母(或一方)死亡或失踪、户口被注销、户口迁移证遗失或者超过有效期限的残疾无户口人员,集中进行免费DNA检测、入户审核、残疾评定及轮椅、假肢等辅助器具适配,分片区开展集中服务。全市5场次公安部门共受理户口审核94人,目前已完成户口登记的23人。
第二阶段即针对无户口原因属“未办理或不符合办理收养手续”、且于1999年4月1日前被捡拾的弃婴(儿童),对其中可以办理抚养事实公证者进行公证后依照政策规定办理入户。
接下来的第三阶段,将集中力量解决好其他各类无户口原因为特殊人员的户口登记问题。本次摸查对象中无户口原因比较特殊的有30余人,其中有因精神、智力残疾原因在外流浪后嫁人、说不清原籍在哪的;有自出生便被庵堂收养,后嫁人生子的;还有几十年前被人捡拾收养,现抚养人早已过世的,等等。针对这些特殊情况,残联及街道基层同志目前正进行较详实的情况核查,争取近日向公安等部门反映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