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增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通告
各位交通参与者:
为进一步规范文明行车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根据《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饶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决定自2023年12月19日零时起,在饶平县辖区内启用3处电子警察抓拍设备,并对抓拍到交通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罚。一、启用3处电子警察,对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违法禁令标志、违反禁止标线、不按导向行驶、逆向行驶等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具体位置:1.省道222与联饶镇政光路交叉路口2.国道228与环城北路交叉路口3.黄冈大道临江前路口二、抓拍违法行为的种类1.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2.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不按规定车道行驶、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3.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4.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5.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闯红灯)、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压线)、在灯控路口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公示时间:2023年12月11日至12月18日。交通违法采集取证时间:全天24小时。公示期满后将正式启用。特此通告饶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3年12月7日
来源:平安饶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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