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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届市委第七轮第二巡察组专项巡察汕头综合保税区党委工作动员会召开



根据十二届市委第七轮关于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5年3月19日,十二届市委第七轮第二巡察组专项巡察汕头综合保税区党委工作动员会召开。会前,市委巡察组组长张平涵主持召开与汕头综保区党委主要负责人陈春松的见面沟通会。动员会上,市委巡察组组长张平涵通报了巡察任务和工作安排,并就巡察工作提出要求,汕头综保区党委书记陈春松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张平涵同志指出,开展本次“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是市委持之以恒、全力以赴优化营商环境鲜明态度和坚强决心的重要体现,要统一思想认识,明确任务要求,确保此次巡察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新时代政治巡察的重大意义,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二是坚持问题导向,围绕“优化营商环境”深化同题共答,精准查找制约高质量发展的突出问题。三是强化政治担当,落实同向发力要求,为巡察工作顺利开展提供坚强保障。陈春松同志表示,汕头综合保税区党委和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将倍加珍惜这次巡察监督的重要机遇,全面推进综保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各项重点工作。一是将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贯彻市委巡察工作部署,从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认真对待巡察工作,以最坚强的党性主动接受监督,以最积极的心态正确对待巡察。二是将扛牢政治责任,坚定不移把纪律执行到位,全力以赴把工作配合到位,千方百计把服务保障到位,确保巡察工作顺利开展。三是将强化政治担当,坚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举一反三、建章立制,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抓紧抓实巡察成果运用转化,在推动临港经济区建设的新征程中走在前、做表率。十二届市委第七轮第二巡察组将在汕头综保区工作约3个月。巡察期间设专门联系电话:16607543698,并在汕头综合保税区管委会办公楼、汕头综保区创业中心设置“市委第二巡察组联系信箱”。巡察组每天受理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市委巡察办设立“汕头市66号邮政信箱”(来信注明市委第七轮第二巡察组)用于受理巡察举报投诉信件,受理信访举报时间截至2025年6月6日。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广东省委巡视工作实施办法》规定,十二届市委第七轮第二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汕头综保区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情况;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四风”问题,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情况;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持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情况;落实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等方面的情况,以及领导干部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按有关程序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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