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
preview炎炎夏日,游泳是一种不错的消暑方式,但切不可到禁泳水域游“野泳”,以免遭遇险情。昨天下午,金平区就多部门联合,在梅溪饮用水源保护区月浦段开展饮用水源保护和防溺水宣传教育专项行动,对“野泳者”进行教育、处罚。
此次行动,由金平区月浦街道、市生态环境局金平分局、金平公安分局、金平区应急管理局及金平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等单位联合开展,对饮用水源保护区月浦段进行全方位巡查,劝导群众不下水游“野泳”,并将进入饮用水源保护区的6名人员带至当地派出所进行批评教育及普法宣传。
今天我们还是发现了有部分市民不顾劝诫,下水游泳,抓到的游泳者已带到月浦派出所,由月浦派出所和市生态环境局金平分局依法依规进行处罚。
——月浦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负责人 陈金财
认识了下去游泳是不对的,今后不再去游泳了,希望市民们不要像我一样。
——被教育人员
在梅溪沿岸,每隔一段距离就设有“禁止游泳”的警示牌,许多地方也加装了围栏。然而,进入夏季以来,几乎每天都有一些市民不顾自身安全进入梅溪“野泳”和钓鱼,部分围栏还遭人为破坏。
到梅溪桥这一段,堤坝、码头这里,两边都被他们“野泳”,然后,这里还是最危险的地带,经常有十多人在这里聚集游泳。
——汕头蓝天救援队队员 纪宏龙
据介绍,这些“野泳者”年龄有大有小,其中有个别自恃水性不错的老“泳客”,经常到最危险的水域“野泳”,救援队员每次发现后,都只能不停地进行劝说。
中间的河道有9米多宽,这里很危险,地形很复杂的,多次劝了,他们也不听,所以,导致这里经常有人溺水,非常危险。
——汕头蓝天救援队队员 纪宏龙
蓝天救援队队员还披露,有一些家长还带小孩一起下水游泳,真的是太不应该。
怕就是怕你第一次带小孩来了,第二次家长有事去工作了,没来了,小孩就以为这里可以游泳,自己带两三个同学就来了,那个真的是没办法预计到后果的。
——汕头蓝天救援队队员 纪宏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旅游、游泳、垂钓或者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为预防发生溺水事故,保护饮用水源,近段时间来,金平区各部门共出动工作人员108名,先后开展联合执法行动4次,共立案处罚4名游泳、垂钓人员。
对于这一项违反的行为,我们可以进行行政处罚,可以处罚500元以下的金额,如果他们涉嫌对这个水源保护区的围网进行破坏,还可以移送公安机关,进行刑事拘留。
——市生态环境局金平分局副局长 谢伟然
有关方面也呼吁广大市民,一定要自觉杜绝“野泳”。
梅溪河饮水资源是我们汕头的重要的水资源,我们广大市民千万不要来这里游泳,而且这里的水下的情况也很不明朗,很危险。
——月浦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负责人 陈金财
家长在家里也要时刻关注小孩,教导小孩不能到危险区域、河流和没安全措施的地方游泳。
——汕头蓝天救援队队员 纪宏龙
详细节目敬请收看汕头电视台《今日视线》
潮语版:经济生活频道19:00
普语版:新闻综合频道 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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