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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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市商务局关于做好电动自行车
以旧换新跨年度衔接事项的公告
为深入推进我市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工作,做好2024年度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收尾与2025年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跨年度衔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符合2024年度我市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条件要求的消费者,以消费者在“粤焕新”活动平台申请时间为准,需于2025年2月13日24时前在“粤焕新”活动平台申请并上传申请材料,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二、2024年度补贴申请所提交资料旧车回收证明、新车发票出具时间应在2024年9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新车上牌时间应不晚于2025年1月10日(含)。
三、2025年度我市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自2025年1月1日开始,同时接受申报。
潮州市商务局
2025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