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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全国博管办、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与香港学者协会、澳门科学技术协进会共同首次实施“香江学者计划”(湾区项目)、“澳门青年学者计划”(湾区项目)(以下统称“湾区项目”)。为深入实施“百万英才汇南粤”行动计划,吸引更多优秀青年博士博士后人才来揭就业,现诚挚邀请全国优秀博士依托揭阳市博士后科研平台申报“湾区项目”。
一、申报时间
3月10日至5月9日。
二、申报方式
申请人在申报时间内登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留学人员和专家服务中心(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官网的“国(境)外交流项目”系统进行申报。网址:https://www.chinapostdoctor.org.cn/auth/login.html
三、项目基本情况
2025年起,“湾区项目”被列为国家级博士后项目“香江学者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的粤港澳大湾区特别项目,面向全国新近毕业的博士生、在职科研人员(拟进站人员需先依托广东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科研工作站设站单位申报,获选后再办理进站手续)和广东省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的在站博士后申请(省级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可依托合作的省内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申报)。要求申请人博士毕业时间一般应为三年以内、年龄不超过35 周岁。港澳方目前已分别发布项目岗位需求,登录项目申报网址即可查看项目岗位的详细信息。
“湾区项目”的申请程序、遴选与评审过程、录取标准、博士后薪酬待遇、导师配对方式和博士后人员在港澳的生活安排与“香江学者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完全相同。入选“湾区项目”人员需到港澳高校博士后岗位全职工作两年,每年由广东、港澳高校分别给予资助 18 万元生活补贴(港澳高校每年提供约合18 万元人民币的港币/澳门币),资助经费主要用于支付获选人员的生活开支、住房补贴、医疗保险、科研补助及往返旅费等。获选人员完成项目并按期出站后,可在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中获得《资助证书》。
四、申报指南
(一)香江学者计划(湾区项目)
1.申请条件。
(1)香江学者计划(湾区项目)申请人应为广东省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或工作站的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拟进入广东省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或工作站的博士毕业生或在职科研人员。申请人博士毕业时间一般应为三年以内。
(2)年龄不超过35周岁,政治素养良好,思想品德端正,身体健康。
(3)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申报须经设站单位和合作导师同意;未进站的申请人可先依托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设站单位申报,获选后再办理博士后进站手续。在职科研人员申报须经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同意后方可申报。
(4)具备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科研能力、创新能力。
(5)具备良好的英语水平。
(6)能全职在香港工作2年。
(7)专业领域:基础研究、生物医学、信息技术、农业、新能源、新材料、先进制造、经济学、法学、管理学等。
(8)已入选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A、B、C档)、香江学者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及其他各类博士后引进派出项目(博士后国(境)外学术交流项目除外)的人员不得申报香江学者计划和香江学者计划(湾区项目)。
(9)同时满足香江学者计划、香江学者计划(湾区项目)申报条件的申请人,须择一申报。
2.申报及遴选。
(1)公布岗位。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公布本年度在港博士后研究岗位(香江学者计划与香江学者计划(湾区项目)岗位相同),岗位信息随申报指南发布。
(2)个人申请。申请人在申报时间内登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留学人员和专家服务中心(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官网的“国(境)外交流项目”系统进行申报。申报时须查看申报岗位详情,并按提示要求填写相关申报信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3)博士后设站单位审核。设站单位须在5月9日前完成网上全部申请和证明材料的审核和提交。
(4)内地与香港组织遴选。香江学者计划(湾区项目)由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组织第一轮专家评审,按照计划资助人数1:2的比例评选出候选人;港方对候选人进行第二轮专家评审,确定拟获选人员。申请人和设站单位可于6月登录申报系统查询第一轮专家评审结果。
(二)澳门青年学者计划(湾区项目)
1.申报条件。
(1)澳门青年学者计划(湾区项目)申请人应为广东省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或工作站的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拟进入广东省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和工作站的博士毕业生或在职科研人员。申请人博士毕业时间一般应为三年以内。
(2)年龄不超过35周岁,政治素养良好,思想品德端正,身体健康。
(3)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申报须经设站单位和合作导师同意;未进站的申请人可先依托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设站单位申报,获选后再办理博士后进站手续。在职科研人员申报须经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同意后方可申报。
(4)具备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科研能力、创新能力。
(5)具备良好的英语水平。
(6)能全职在澳门工作2年。
(7)专业领域:中医药(生物医学、临床生物学、生物讯息学、中药学、药学、化学等),微电子(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物理学、模拟与混合电路等),月球与行星研究(物理学、应用数学、化学、地质学、天文学、计算机科学和技术、大气科学、空间物理、信息科学和遥感科学等),智慧城市物联网(智能感知、网络存储和传输、大数据分析和控制、智慧能源物联网、智能交通、公共安全监控和灾害防治等),其他目前在澳门已具备发展基础和潜力且具有杰出学术带头人的优势专业领域。
(8)已入选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A、B、C档)、香江学者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及其他各类博士后引进派出项目(博士后国(境)外学术交流项目除外)的人员不得申报澳门青年学者计划和澳门青年学者计划(湾区项目)。
(9)同时满足澳门青年学者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湾区项目)申报条件的申请人,须择一申报。
2.申报及遴选。
(1)公布岗位。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公布本年度在澳门博士后研究岗位(澳门青年学者计划与澳门青年学者计划(湾区项目)岗位相同),岗位信息随申报指南发布。
(2)个人申请。申请人在申报时间内登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留学人员和专家服务中心(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官网的“国(境)外交流项目”系统进行申报。申报时须查看申报岗位详情,并按提示要求填写相关申报信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3)博士后设站单位审核。设站单位须在5月9日前完成网上全部申请和证明材料的审核和提交。
(4)内地与澳门组织遴选。澳门青年学者计划(湾区项目)由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组织第一轮专家评审,按照计划资助人数1:2的比例评选出候选人。候选人在规定时间内与最多2位合作导师对接。对接成功后,候选人和合作导师共同撰写研究方案,并由候选人向澳门项目秘书处递交申请表和研究方案。澳门科学技术协进会组织项目第二轮专家评审,确定拟获选人员。申请人和设站单位可于6月登录申报系统查询第一轮专家评审结果。
(三)有关事项及要求
1.申请材料不得含有涉密内容,无需报送纸质材料。申请材料应确保真实、准确、完整以及和原件的一致性。
2.如申请人同时申报香江学者计划(湾区项目)和澳门青年学者计划(湾区项目),申报学科须一致。评审时,将按申请人意愿排序参评。
3.设站单位须对香江学者计划(湾区项目)和澳门青年学者计划(湾区项目)获选人员按照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进行管理,在上述项目结束前,不得办理出站手续。
4.香江学者计划(湾区项目)和澳门青年学者计划(湾区项目)获选人员须在获选通知印发之日起6个月内赴国(境)外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如因不可抗因素无法按期赴国(境)外,应由获选人员所在设站单位以书面形式向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报备,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5.具体工作要求按照《2025年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申报指南》执行。
6.项目申报咨询电话:010-62335016(马老师)。
五、咨询方式
揭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科:0663-8768920
附件:
1.2025年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申报指南
2.2025年度香江学者计划、香江学者计划(湾区项目)岗位信息
3.2025年度澳门青年学者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湾区项目)岗位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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