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档案开放公告
为满足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对档案信息的利用需要,充分发挥档案存史资政育人积极作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条例》《国家档案馆档案开放办法》等相关规定,汕头市档案馆有序对馆藏档案进行开放审核,依法依规做好档案开放工作,现向社会开放一批馆藏档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开放档案主要内容
本次开放档案为自形成之日起满25年的馆藏文书档案,共计1134件,涉及3个全宗,分别是汕头市郊区党委办公室(J001全宗)、汕头市郊区工会(J009全宗)、汕头市郊区劳动局(J020全宗)。
二、开放档案利用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组织持有效身份证、工作证、介绍信等合法证明,香港特别行政区中国公民、澳门特别行政区中国公民持本人往来内地通行证(回乡证),台湾地区中国公民持本人往来大陆通行证,外国组织和个人持本人护照,均可到汕头市档案馆申请利用开放档案。
三、查阅时间及地点
周一至周五8:30—11:30、14:30—17:00
法定节假日按国家调休安排。
地点:广东省汕头市汕汾路12号汕头市档案馆1楼档案查阅利用大厅
咨询及预约查档电话:0754-88273065
特此公告。
汕头市档案馆
2025年4月1日
供稿:档案管理部
编辑:朱 琳
初审:许小川
复审:辛伟贤
终审:黄祖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