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节能监察办法》等节能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强节能监察工作,突出抓好重点领域、重点单位、重点项目的监督管理,根据广东省能源局工作部署,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制订2023年节能监察工作计划,于9月在全市开展节能监察。
此次节能监察范围主要包括对列入2023年省工业节能监察名单的企业开展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专项监察;对2020年以来开工建设和期间续建的数据中心项目开展数据中心专项节能监察;对2021年以来我市通过节能审查的项目开展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专项监察;对重点用能单位、节能服务机构、大型商建和公共机构开展日常节能监察。今年,市发展改革局共计对市直6家列入监察范围的企业开展节能监察。
我局认真核查企业自查报告及相关书面材料,深入企业现场,对高耗能行业主要产品和用能设备能耗限额标准执行情况;用能单位是否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淘汰的工艺、设备等行为;高耗能企业、公共机构办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情况和落实节能审查意见;大型商建执行能耗限额标准和建筑节能标准、落实节能管理措施、实行合同能源管理等情况进行节能监察。
下一步,市发展改革局将按照上级要求,持续监督重点用能单位严格依法用能、合理用能,严格落实节能审查意见,进一步加大对高耗能项目的管理力度、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汕头发改”公众号
微信号 :stfaga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