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方便广大干部群众反映情况,广泛听取意见,现将各区委巡察组负责巡察的单位、值班电话及邮政信箱予以公布,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向区委巡察组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重要岗位负责人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方面的问题。其他非巡察受理范围内的个人诉求、征地拆迁、涉法涉诉等信访问题,将按照规定转有关部门处理。受理信访举报时间截止至2025年4月30日。
同时,为严明工作纪律,加强对巡察工作人员的监督,区委巡察办开通巡察工作人员监督专用电话,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监督。
中共汕头市龙湖区委巡察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