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消息,经各区县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申报和推荐、书面申报材料审核、调查问卷收集、系统数据采集和实地核查等相关程序,现拟定3个区(县)级标杆政务服务中心、7个镇(街)级标杆便民服务中心以及7个镇(街)级标杆培育便民服务中心,其中:
龙湖区政务服务中心拟评为区(县)级标杆政务服务中心;
龙湖区外砂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拟评为镇(街)级标杆便民服务中心;
龙湖区龙祥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拟评为镇(街)级标杆培育便民服务中心。
目前该评估结果正公示中,公示期为2023年11月20日至2023年11月24日(共5个工作日)。对拟评定对象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向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反映。反映形式为来函、电子邮件,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要加盖公章,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来信地址:汕头市龙湖区长平路时代广场财政大楼4楼政务服务监督科,邮政编码:505041
电子邮箱:zxxtglk@163.com
联系人:连夏芸
联系电话(传真):0754-88168653
附件:2023年度区(县)、镇(街)政务(便民)服务标杆中心评估结果(拟定)名单
信息来源 | 汕头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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