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相关线索后,区检察院及时开展实地调查,检察人员运用无人机遥感技术,发现澄海区韩江东溪莲阳河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官湖河段的水面漂浮着大批垃圾,在一级水源保护区内的隐秘河道中还存在着停靠船舶的情况。调查核实后,为及时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保护母亲河生态环境,区检察院遂向相关行政主管机关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及时采取措施对污染源进行清理,保障水源安全。
相关行政主管机关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并积极履职,立即组织各相关职能部门和属地街道及时开展整治工作。一方面开展整治清理行动,及时组织垃圾打捞清理;另一方面对漂浮垃圾的来源进行调查,并要求违法停放的船舶及时驶离。为强化日常巡查监管,相关行政主管机关制定了《汕头市澄海区饮用水源保护巡查制度》,对韩江外砂河、韩江东溪、韩江东溪莲阳河三个饮用水源保护区落实常态化巡查监管,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开展联合巡查,对水源保护区内游泳垂钓等行为进行现场劝阻和普法教育,对存在垃圾、种植物等问题及时通报,要求相关部门落实整改。同时积极开展水源保护宣传,增强群众的水源保护意识,提高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保护的责任感。
为确保整改措施切实落地,区检察院持续开展“回头看”工作,在收到相关行政主管机关检察建议回函后,运用无人机遥感技术,对整改效果进行现场核实,确认原现场水面漂浮大批垃圾已清理完毕,停靠的船舶已驶离水源保护区,社会公共利益得到有效保护。
接下来,区检察院将持续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继续发挥检察公益诉讼职能,加强对损害辖区珠江流域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的监督整治,以高质效办案,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来源:澄海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