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全国“两会”关于扎实做好退役军人就业工作指示,通过搭建优质企业与退役军人及随军家属供需对接平台,全力促进汕头市退役军人和随军家属就业,助力在汕企业高质量充分发展,汕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联合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于2024年3月28日举办“2024年汕头市春季退役军人暨随军家属专场招聘会”。现诚邀各用人单位提供优质岗位报名参会。
活动主题
2024年春季汕头市退役军人
暨随军家属专场招聘会
活动时间地点
举办地点
汕头市人力资源与就业服务中心二楼
招聘大厅(嵩山路213号)
举办时间
2024年3月28日
上午09:00-11:30
组织形式
主办单位
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汕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承办单位汕头市人力资源与就业服务中心汕头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协办单位汕头市人才驿站总站
服务对象
退役军人
驻汕部队随军家属
烈士子女等其他优抚对象
活动介绍
为用人单位和退役军人搭建供需对接平台,提供求职招聘、职业介绍、就业指导、政策咨询等一站式服务,确保用人单位能便捷、精准吸纳退役军人这一优质人力资源就业,帮助退役军人实现就业!
退役军人是企业聘用人才优质首选
退役军人经过部队“大熔炉”的锻炼,是一支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吃苦、特别能奉献的队伍,他们纪律性强、责任心强、吃苦耐劳、踏实肯干、忠诚度高,是企业招聘的优质选择。 近年来,随着“人才兴军”战略实施,部队培养了一批既有大学生的文化素养、又有军人坚毅气质和强健体魄的大学生退役士兵,是各用人单位充实人才的优质首选。
部分吸纳退役军人的优惠政策
1、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机关事业单位、劳务派遣单位除外)招用退役1年内军人,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1年以上社会保险费,按每人1万元给予补贴。 2、在国家规定时间内,企业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3年(36个月)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9000元。 3、为安置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必须持有师以上部队颁发的转业证件)就业而新开办的企业,凡安置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占企业总人数60%(含)以上的,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其提供的应税服务3年内免征增值税。 4、当年新招用重点扶持对象(含退役军人)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为20%以上、在职职工超过100人的比例为10%以上的小微企业,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
参会须知
参会对象
1、参会单位必须是“汕头人力资源网”正式会员;2、会员企业 用人单位通过“汕头人力资源网(网址:st.scjhr.com)”,点击“招聘会”栏目选择相对应的场次提交报名资料进行网上报名;
3、会员失效企业 需提供汕潮揭人力资源平台入网协议延续会员有效期(可扫描发送至2538954069@qq.com),续会员后参照第二点报名;4、非会员企业 用人单位登陆“汕头人力资源网”(网址:st.scjhr.com),注册汕头人力资源网会员(注册流程如“汕头人力资源网会员注册开通流程”图所示),由汕头市人力资源与就业服务中心实时审核,开通会员后参照第二点报名。
附:汕头人力资源网注册流程
为提高岗位匹配度,请有意参加的退役军人提前登记就业需求
求职招聘,请认准
汕头人力资源网:st.scjhr.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