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事迹可信、形象可亲、品格可敬、精神可学的政法英模群像,不断鼓励着政法队伍自觉以先进为目标,忠诚履职、为民服务、担当作为,推动锻造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的新时代政法铁军。即日起,汕头政法将推出“政法群英榜”栏目,全面报道我市政法系统一批政法先进典型事迹,展现全市政法队伍的时代楷模、时代正气、时代风采。
公益诉讼与国家治理大局和人民利益紧密关联,是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生动体现。汕头市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自设立以来,始终坚持依法能动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以稳妥扎实办案成效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新期待。
高效推进公益诉讼试点工作
2015年7月,汕头市检察院被确定为全省检察机关六个试点单位之一,专门成立部门负责公益诉讼检察业务,办理法律规定的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国家利益的公益诉讼案件,目前已形成“4+10”公益诉讼保护新格局。
试点以来,第六检察部始终自觉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高质效办好每一个公益诉讼案件。同时,积极争取党委、人大的领导和政府的支持,多次向市委、市人大专题报告公益诉讼工作,得到市委、市人大对公益诉讼工作大力支持。
2020年9月,汕头市人大常委会出台《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在全市范围形成了支持公益诉讼工作的良好氛围。第六检察部始终坚持党建与检察公益诉讼融合、党建引领与部门联动融合的四轮驱动,申报的“党旗领航公益行”项目荣获首届汕头市区直机关“双优杯”工作创新大赛服务增效类二等奖。近年来,第六检察部分别荣获集体二等功、优秀集体,连续两年获评市先进基层党组织。
能动履职守护群众美好生活
从绿水青山到衣食住行,公益诉讼正在不断融入群众生产生活的方方面面。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成为汕头检察公益诉讼最重要的价值追求。
聚焦生态环境治理难题,以检察履职守护汕头绿水青山。办理的督促整治保护莲花山地热资源行政公益诉讼案,在针对莲花山温泉片区存在多处违法建设和非法开采地热资源的情况,督促相关职能部门清理拆除违法建筑69处、违法打钻的温泉泉眼35处,该案办理取得良好办案效果,被最高检评为检察机关督促整治非法采矿公益诉讼十大典型案例之一,检察日报予以报道,受到广泛关注。依法对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人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诉请违法行为人赔偿环境损害赔偿金额累计1590万余元。积极探索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方案,办理粤东首例采用劳务代偿方式对生态环境进行替代性修复的案件,实现了惩罚环境违法与生态环境保护的有机统一。
落实食药领域“四个最严”要求,守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在全市范围开展食品安全专项监督行动,针对个别商家在“美团外卖”平台上未显示食品经营许可证、部分便利店违法经营销售日本核辐射区产地食品的行为,督促相关行政机关积极履职,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始终胸怀国之大者,精准监督助推守好国家和人民的“钱袋子”。针对部分企业违规享受退税的行为,督促税务机关依法履职,助力1550.77万元漏缴税款归仓,有效防止了国有财产的流失。瞄准环境保护税征管漏洞,累计追回环境保护税款共计7.5万余元。开展全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行政公益诉讼专项工作,共督促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约1.1亿元。助推盘活土地资源,开展国有土地闲置专项监督活动,累计盘活191亩闲置土地,有力维护了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打造公益诉讼精品案件
在做好法定领域前提下,第六检察部也积极稳妥探索新领域,不断拓展公益诉讼的覆盖面。如积极开展涉侨文物保护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依法办理涉侨文物保护公益诉讼系列案。
涉侨文物,既是维系好同胞华侨与故乡的精神纽带,也是做好新时代“侨”的文章的重要一环。针对调查中发现的全市涉侨文物保护不到位的问题,通过诉前磋商、检察建议等形式,督促和协调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履职,共同做好涉侨文物保护工作。对侨批文物“福成批局旧址”建筑物破损、消防设施不健全等维护不到位问题,督促相关部门协同履职,统筹解决涉侨文物保护问题,该案被写入最高检《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白皮书(2023)》。对星华日报社旧址、彬园、汕头捷兴洋行等三处涉侨文物未及时划定保护范围,向相关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促使相关职能部门及时履行职责,依法为涉侨文物划上“保护线”。
检察日报头版头条刊发《守护游子逐梦寻根的“乡愁印记”》,在全国范围内宣传推广汕头市检察机关涉侨文物保护公益诉讼工作成效经验,南方日报、南方+等省级以上主流媒体也分别作宣传报道。第六检察部办理的督促保护“赤杜岭南昌起义军营地旧址”等49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行政公益诉讼案被评为“广东省红色革命资源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在汕头检察机关的努力下,文物和文化遗产得到有力保护。
构建公益诉讼行政协作“朋友圈”
第六检察部以案促建,推动建立公益保护常态化机制。
一是加强检邮协作,与市邮政局沟通协商,会签《关于建立检察公益诉讼与邮政管理行政执法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实现邮政管理与检察公益诉讼有效衔接,凝聚检邮合力,共同构筑寄递安全“防火墙”。
二是聚焦消防安全,强化消防安全隐患治理,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以办理电动车集中停放消防安全系列案为契机,与市消防救援支队建立《关于建立公益诉讼与消防救援工作协作机制的意见》,进一步强化“检察蓝+火焰蓝”检消协作,形成工作合力,携手以高水平的消防安全保障汕头的高质量发展。
三是聚焦绿美森林提质。与市自然资源局联签《关于建立“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的意见》,充分发挥林长制制度优势以及检察机关、林业部门职能作用,深入推进绿美汕头生态建设和国家森林城市高质量发展。
做优“汕检益心 护航发展”品牌
去年,根据市委办、市府办《关于开展争做“新时代担当作为好干部”活动工作方案》印发后,紧紧围绕市委的中心工作,紧扣高质量发展主题,部署开展《汕检“益”心 护航发展》重点攻坚项目,扎实推进,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公益诉讼职能作用,以检察之力服务汕头走好“工业立市、产业强市”之路。攻坚项目实施以来,共立案办理相关领域公益诉讼案件410件,办案质量指标排名全省第一,取得良好的办案成效。
接下来,第六检察部将继续聚焦省委“百千万工程”对检察履职的新要求和市委全面推进“百千万工程”工作部署,持续充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的职能作用,忠诚履职当好公共利益“守护人”,努力提供更精准、优质的公益诉讼检察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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