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个“流量”为王的时代
有人为了博取眼球
吸引流量
通过互联网渠道
蓄意捏造、传播网络谣言
严重扰乱公共秩序
为此
福州网警特别推出原创沙画
呼吁大家共同参与
抵制网络谣言
video: https://mp.weixin.qq.com/mp/readtemplate?t=pages/video_player_tmpl&action=mpvideo&auto=0&vid=wxv_3593455224540643332
网络谣言
01
从何而来?
网络上造谣传谣层出不穷,一些造谣者为了利益不惜捏造谎言,炒作事件,通过以偏概全、无中生有、颠倒黑白、偷换概念、混淆时态等方式,达到以假乱真的目的,这些行为不仅侵害公民切身利益,还严重扰乱互联网公共秩序。
网络谣言
02
有何特点?
1
来源模糊 隐蔽性强
网络谣言的信息来源不明确,通常以若干图片或者视频片段的形式再配上特定的文字出现,图片和视频往往看不出明确的时间地点,只有事件本身,造谣者往往就是借助这种模糊不清的信息断章取义地博取“吃瓜群众”的眼球。
2
传播迅速 影响力广
当今社会谣言传播方式更加多样,网络谣言借助互联网传播优势,打破时间和空间的限制,通过裂变式传播,快速广泛地抵达受众。成本低,速度快,一张图片或者一个视频短短几个小时就可以成为网络热点事件,影响十分广泛。
3
内容荒诞 蛊惑性大
标题往往涉及我们当下的生活,容易吸引眼球,危害性极大。等真相浮出水面时,许多网民已经上当受骗。
法律科普
八月,夏日的尾巴,树叶在风中摇晃,坐在树荫底下,听着蝉在用力鸣叫,时光慢慢悠悠。夏末秋初,暑气渐渐消散,让我们静待秋来。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二十一条:
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第二款:
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
对于编造、散布虚假信息
扰乱公众秩序的违法行为
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
希望广大网民
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共建清朗有序的网络空间
来源:公安部网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