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商会组织创办于清光绪二十五年(1899),称为汕头保商局。1904年,农工商部令行各省商埠组织商务总会;1905年6月,保商局改称为汕头商务总会;1914年又改称汕头总商会;1930年,依照工商部颁布商会法改组为汕头市商会。市商会为全市同业公会及商号的总集团,领导全市各同业行商,主要负责筹议工商业的改良及发展,对商业贸易进行介绍及指导,出具工商业证明及鉴定、统计、调查编纂,就商业情况与政府进行沟通,受政府委托办理工商业等事项;市商会下设商业学校和商品陈列所。
1939年日军占领汕头,当年6月21日,汕头市商会随同国民党军政机关迁往内地。10月1日,日伪军政成立汕头市伪商会。抗战胜利后,1945年9月3日,原汕头市商会主席陈焕章回汕接管商会,全市各业同业公会、各业商号陆续复业。1950年6月25日,汕头市工商联合会筹委会成立,旧商会随宣告结束。
汕头市商会各业商号现状调查表
馆藏民国汕头市商会档案起止年代为1912-1949年,共949卷。该全宗检索工具有案卷级、文件级电子目录和案卷级、文件级纸质目录,已完成全文数字化。
档案内容主要有:
1.市商会选举理监事和当选人、会员名册,理监事暨各业公会联席会议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等会议记录,有关处理行政事务、经费预算和人事任免等文书材料;有关本市各行业同业公会、社团组织成立、组织章程、会员名册、选举理监事、会议记录及劳资纠纷、工人抗议、罢工等文书材料。
汕头市政府社会局关于抄送工商同业公会暂行条例施行细则致市商会的训令
2.有关征收营业税、印花税、所得税、地税、海关税、直接税、货物税和征派救国公债、地方公债等各项征募、捐、借、题、派款及要求减免税捐等文书材料;有关粮食管理及粮商调查,对外贸易管理及出口结汇牌价,推行新制度量衡,金融、货币管理、金融恐慌及清理维护市面金融,工商企业管理及市场物价调查等文书材料。
汕头市政府关于非常时期印花税法到达发生效力日期致市商会主席的训令
汕头市商会关于转市府训令非常时期印花税法到达发生效力日期的函
汕头市商会关于转市府训令禁运现银出口改为每人不得逾十元的函
3.有关调解倒闭商号债务及财产纠纷、产业纠纷、复估产业价格等文书,有关六十四军勒令查封各商号停业、复业情况及认储粮食文书材料,有关发行、清理、收回商库证的文书材料和会议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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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兴号关于呈请勿予封闭以利商业而维生活致汕头市商会的文
4.有关防私委员会、汕头市各界抗敌后援会组织及文书材料,1925年国民外交后援会及省港罢工委员会有关材料,有关潮梅各地水旱风灾情况调查及国内外慰问、筹赈等文书材料,市商会与国内各地商会及国外同业公会来往文书;有关抽检中山公园的各种会议记录,工程、文书材料和汕头市开埠以来商业经济贸易发展概况、工商企业社团金融概况调查统计等材料。
汕头市各界抗敌后援会章程
注:本文资料来源于汕头市档案馆馆藏档案、《汕头市志》。
供稿:蔡 颖
编辑:朱 琳
初审:许小川
复审:蔡素华
终审:黄海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