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已通过备案的托育服务机构名单公示(4月17日更新) 汕头信息 2024-08-30 06:52:24 根据《关于印发托育机构登记和备案办法(试行)的通知》(国卫办人口发〔2019〕25号)精神,现将能提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并于2024年4月17日前已通过备案的托育服务机构公示如下:点击“阅读原文”,查看相关文件。来源:健康汕头往期推荐更多精彩 欢迎关注“托育无忧”公益行动启动!今年为1.2万名托育儿童赠意外险超4亿元好消息!买这些车型,减免购置税→汕小布:请帮小布转发这篇文章吧!公众号/新浪微博/南方+/今日头条@汕头政务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