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斌同志在开班动员讲话中强调,党纪学习教育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今年党建工作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的“纪律部队”,必须深刻认识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重大意义,把党纪学习教育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以更高政治站位、更严标准要求开展学习。一是要以纪为纲,逐章逐条学出政治忠诚。坚持个人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深刻领会修订《条例》的重要意义,全面准确理解《条例》的丰富内涵,原原本本学、逐章逐条学,切实刻印在心、内化为行。二是要以纪为镜,检身正己学出优良作风。要深入开展警示教育,把典型案例作为“活教材”,引导党员干部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自觉对照《条例》检视自身不足及存在问题,增强纪律意识、提高党性修养。三是要以纪为尺,联系实际学出履职本领。对标《条例》提出的最新要求,聚焦监督执纪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结合具体案例对《条例》进行深入研学,以学促干、以干践行,提高依规依纪依法履职水平。
黄斌同志强调,在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全过程中,要坚持目标导向,把学习《条例》作为必修课、常修课,真正做到学懂弄通、知行合一,提高党纪学习教育的科学性、系统性、针对性;要坚持重点导向,准确把握主旨要义和实践要求,进一步明确日常言行的衡量标尺;要坚持问题导向,重点检视“三个不”问题,自觉抵制不正之风,不断强化学纪、知纪、明纪、守纪的纪律自觉;要坚持结果导向,两手抓、两促进,把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与七届区纪委四次全会部署,与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百千万工程”监督等重点工作结合起来,将学习成果转化为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际成效。
区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有关同志联系工作实际,围绕《条例》修订的具体内容、如何规范使用新修订《条例》、如何准确辨析使用条款、《条例》修订以来常见问题等四个方面进行讲解。与会党员结合学习体会和工作实际,一同进行经验分享和交流。
区纪委监委机关、区委巡察机构全体党员参加研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