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华侨试验区
设立十周年主题摄影展
汕头华侨试验区是国务院于2014年9月15日批复同意设立的,是以“侨”、“经济”和“文化”为特色的国家级发展平台。今年正值华侨试验区设立十周年,为进一步宣传展示华侨试验区十年建设发展成效,促进文化交流互鉴,特举办“华侨试验区设立十周年摄影展”。
组织架构
一
主办单位:汕头华侨经济文化 合作试验区管理委员会
二
承办单位:汕头市摄影家协会
活动计划
一
截稿时间:2024年8月20日
二
展览时间:2024年9月中旬
三
展览地点:东海岸新城泰盛科 创园南区户外空地
征集内容
一
体现试验区基础设施、产业经济、城市景观、人居环境、文化交流、社会生态等。
二
展现试验区凝侨聚侨新举措、创新发展新气象、“工商并举”发展新格局、招商引资新理念等。
投稿方式
1
来稿为电子文件(JPG格式)
2
来稿文件注明“华侨试验区设立十周年摄影展+实名+手机号码”
3
来稿打包发至邮箱:stsx666@qq.com;
联系人:林女士13802330606
奖励方式
(一)入选作品100件(幅/组),稿酬300元/件(幅/组),入选作品稿酬由承办单位依法代扣代缴应纳税收额后向作者给付;
(二)荣誉证书1本,按汕头市摄影家协会的规定累积入会申请积分;
(三)入选作品将在主、承办单位官方媒体及合作交流宣传媒体等平台展示、参与网络投票评选等,并根据需要集结成册、制作明信片等;
(四)入选部分作者将获邀出席华侨试验区设立十周年摄影展开幕式。
投稿须知
(一)单幅、组照不限,组照4-12张,风格不限,黑白、彩色均可;
(二)投稿者须承诺对该作品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作品涉及的第三人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法律责任由投稿者自负,若虚假承诺造成主、承办方损失,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主办单位有权视情况将入选作品选用于今年11月份“两大盛会”期间试验区专题摄影展,有权将入选作品用于宣传工作(非商业性用途),使用方式含复制、展览、放映、网络传播、出版发行等,不再向作者另付稿酬;主办单位如使用落选作品的,将与作者协商,征得同意后署名使用;
(四)主、承办单位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入选作品数量;有权调整入选组照的照片数量及排序,修改作品标题、作品阐述的不恰当用词;
(五)凡投稿者均视为同意本次活动的所有规则,主、承办单位对本次活动具有最终解释权。
汕头华侨经济文化合作试验区管理委员会
汕头市摄影家协会
2024年7月
图片来源:@Axia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