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保证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提升检察机关的公信力,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本院决定对拟作不起诉的案件举行公开听证。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
2024年4月11日10时00分
二、听证会地点
汕头市潮南区人民检察院听证室
三、注意事项
(一)请有意参与旁听的公民,于2024年4月10日17时前向我院提出申请。申请时,请提供本人姓名、公民身份号码等信息。旁听席位有限,人数届满后将不接受申请,请予以理解。
(二)旁听人员应提前10分钟进场,进场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配合现场工作人员安检。未携带相关证件证明的,不得进场。
(三)听证期间必须遵守会场纪律和听证会规则,服从听证主持人安排,不得录音录像。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同志
联系电话:0754-87763631
特此公告。
汕头市潮南区人民检察院
2024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