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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驾醉驾整治
交警蜀黍不止一次强调
“酒驾、醉驾”是一条高压线
禁止触碰
然而
就在这样一个
“醉驾入刑”全民皆知
“酒后禁驾”共识普遍形成的大环境下
还是有人昏了头脑
“博侥幸”驾车上路
等到被查才猛然惊醒
但已追悔莫及
为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为群众出行创造良好道路交通环境,近期,汕头公安交警部门持续开展交通秩序整治行动,对易肇事肇祸的突出交通违法行为加大查纠力度,切实筑牢道路交通安全防线。
3月3日晚,交警龙湖大队五中队根据上级工作部署,组织民警、辅警在辖区蓬发大道迎宾北路交界处路口开展查处酒驾专项行动,严查涉酒驾驶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当晚8时多,一辆号牌为粤V/KS6xx的二轮摩托车行驶至设卡处时被执勤民警拦停检查,经对该车驾驶员蔡某进行酒精呼气测试,结果显示其血液中的乙醇含量为92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
随后,执勤民警将蔡某带往医院抽取血样送检。经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其血液中的乙醇含量为91mg/100ml,已达醉酒状态。公安交警部门依法对涉嫌危险驾驶罪的蔡某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
当晚,交警濠江大队一中队组织民警、辅警在辖区沿江路设卡开展查处酒驾专项行动,现场查获两名涉酒驾驶人员。经现场对摩托车驾驶员林某、陈某进行酒精呼气测试,结果显示林某血液中的乙醇含量为43mg/100ml、陈某血液中的乙醇含量为46mg/100ml,均已构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随即将两名违法驾驶员带回大队部作进一步调查处理,并依法对两人进行处罚。
为什么酒驾会增加事故的发生?
视觉:一般人在正常状态下的视野可达到180度,但如果血液中酒精含量超过0.08%,视野就会缩小。在这种情况下驾车极易产生危险。
触觉:饮酒后,人的手、脚触觉能力会大大降低,可能导致驾驶人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盘。
判断和操作能力:饮酒后,人对声、光等刺激的反应时间延长,无法准确判断距离和速度。
疲劳程度:饮酒后,人会出现困倦、短暂睡眠等情况,无异于“闭眼开车”,极易发生交通事故。
自以为没醉:饮酒后,一些人容易出现超乎寻常的“自信”,自认为还能够开车,对酒驾危害重视程度不够、防范心理较差。
心存侥幸:一些驾驶人认为“不会那么巧碰上交警”,甚至还有驾驶人认为“就开一小段没事”。但谁也无法预料危险的发生,喝酒不开车是驾驶人应当具备的最基本的安全意识。
此外,即便你饮酒后没有开车
直接进行休息
但还要警惕第二天的“隔夜醉”
什么是“隔餐酒”“隔夜酒”?
“隔餐酒”“隔夜酒”,是指某些司机在中午或晚上喝酒,休息一段时间或一个晚上后,以为酒精已经代谢完毕,继续开车,实际上是“人醒了,酒没醒”的状态。
酒精在人体内的代谢速度取决于个体差异及酒精摄入量,人的体质不同,酒精的代谢速度也不同。不仅人与人之间不一样,即便是同一个人,酒精的代谢速度在不同的时间、环境下,也可能发生变化。
因此,时常有驾驶人在当天夜里或凌晨喝酒,第二天自以为酒醒,在酒精没代谢完的状态下开车上路,导致酒驾醉驾。
不管喝了多少酒
一旦触犯了“酒驾”这条红线
都要付出沉重的法律成本
蜀黍这就给你算算酒驾的成本
目前
汕头公安交警部门正持续开展
查处酒驾专项行动
坚决打击酒驾醉驾
交通违法犯罪行为
蜀黍再次提醒
酒驾=违法 醉驾=犯罪
酒驾醉驾行为的危害性巨大
法律决不宽宥
请广大驾驶员
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
转载请注明来源:汕头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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