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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图读懂!汕头市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未来三年计划这么干!



一 图 读 懂!

汕头市安全生产

治本攻坚三年行动

未来三年

计划这么干!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论述,根据省安委会《广东省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工作部署,以及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范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结合实际,市安委会制定印发了《汕头市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

《汕头市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2024—2026年)》

主要目标
(一)强化责任落实

地方党委和政府、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统筹发展和安全理念进一步强化,坚守安全底线、红线意识更加强烈,消减重大安全风险、消除重大事故隐患积极性、主动性显著增强,落实党政领导责任、属地管理责任、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更加具体明晰。
(二)强化安全监管能力

重点行业领域建立健全“一件事”由牵头部门组织推动、各相关部门齐抓共管,全链条排查整治重大事故隐患的责任体系,安全监管能力显著提升。
(三)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2024年底前基本消除2023年及以前排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存量,2025年底前有效遏制重大事故隐患增量,2026年底前形成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的常态化机制;针对重大安全风险的一批“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措施落地见效,本质安全水平大幅提升。
(四)牢牢守住安全底线

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重点行业领域事故得到有力控制,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得到有效遏制,牢牢守住不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底线。

安全生产治本攻坚

“十大行动”

开展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教育培训行动

会同党校集中开展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专题安全教育培训,积极参与建设完善“中央党校主课堂+各地区分课堂”同步的模式,推动相关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教育培训全覆盖。

2024年,重点开展非煤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二级三级医院消防安全责任人、水上安全从业人员集中培训。

2025年,重点开展粉尘涉爆、有限空间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重点文物保护等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集中培训。

2026年,重点开展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责任人集中培训。

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体系提升行动

总结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经验做法,结合我市行业领域实际情况,针对性制修订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解读、检查指引指南等配套文件、制作有关视频,规范事故隐患排查工作流程、提升排查整改质量,形成覆盖各行业领域的较为完备的标准体系。

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行动

因地制宜建立完善各类发展规划的安全风险评估会商机制,结合汕头实际制定开发区、高新区、工业园区等重点区域安全生产禁止和限制类产业目录,严格准入,强化重大安全风险源头管控。

健全完善生产经营单位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和生产经营单位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要每季度带队对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至少开展1次检查(国家规定的高危行业领域每月至少1次)。完善行业领域专家、企业退休技安人员以及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参与排查整治工作的长效机制,提高排查整治专业性。

完善地方政府对于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的督办制度,建立政府负有安全监管职责有关部门审核把关销号机制,加大专业指导力度,确保重大事故隐患闭环整改到位。2024年底前建立健全分区域、分行业重大事故隐患统计分析机制。

全面对接全国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2024年底前完善数据库运行管理机制,实现企业自查上报、督导检查发现、群众举报查实等各渠道排查的重大事故隐患全量汇总,实行清单制管理并动态更新整改落实情况。

开展安全科技支撑和工程治理行动

加快推动安全生产监管模式向事前预防数字化转型,推进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等技术与安全生产融合发展,持续加大重点行业和新业态新领域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应用和升级改造力度。

2024年底前,建设完善危化品、非煤矿山、粉尘涉爆等高危企业安全生产电力监测分析系统。

2025年底前,实现危化品重大危险源、重点粉尘涉爆等企业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全覆盖。

2026年底前,安全生产风险智能化管控能力显著增强。

及时更新先进适用技术装备推广及淘汰落后安全生产工艺技术设备目录,明确在用设备报废标准,提升相关行业领域自动化、智能化水平。

深入开展工程治理行动。2025年底前基本实现城镇建成区消防供水全覆盖、存在安全隐患自建房整治全覆盖。

强化危险作业安全管理,严格执行相关作业管理规定以及本单位作业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危险作业现场安全管理“七项”措施。

深化违规施工和违规电气焊(割)作业综合治理,落实“六查”制度,全面开展电气焊(割)作业人员专项整顿,重点强化“四项实操”能力,做到“五必修”。

严格发包出租等活动安全管理,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

开展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素质能力提升行动

强化高危行业和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培训管理。严格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以及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将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有关要求作为培训考核的重要内容。

2024年底前,清退一批不符合条件的机构。

2025年底前,将按要求将特种作业管理纳入国家层面统一的“互联网+特种作业人员综合管理服务”系统或省级系统统一管理。

提升各类企业从业人员(含劳务派遣、灵活用工、实习生)安全技能。2024年底前全面细化完善生产经营单位各类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频次、内容、范围、时间等规定要求。明确有关从业人员的安全准入机制以及不符合安全条件要求的退出机制。

提升企业层面应急救援能力,生产经营单位每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疏散逃生演练(国家规定的高危行业领域每半年至少1次)。推动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全面依法建设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

开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体系建设行动

健全企业安全管理体系,2024年积极参与试点建设中国特色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标准,适时细化、更新相关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定级标准。

实行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定级制度。2025年底前,打造一批安全生产标准化标杆企业单位,推广安全管理体系先进经验。

开展安全生产精准执法和帮扶行动

建立健全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举报制度机制,落实奖励资金、完善保密制度,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报告奖励机制,充分发动社会公众和从业人员举报或报告生产经营单位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

深入推进精准执法,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2024年底前,推动各行业领域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执法统计、执法考评和典型案例报送制度,完善行政裁量权基准,组织开展执法练兵和比武竞赛。

强化基层监管力量统筹建设,综合统筹乡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管、消防工作、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等人员力量,加强各级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装备配备,强化地方骨干专业安全生产救援队伍建设。

聚焦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强化基层安全监管执法人员能力培训。三年内,结合各级党校企业主要负责人培训班,对全市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开展跟班集中培训。2024年底前,统筹建立安全生产专家库。组织对高危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分级开展安全执法指导帮扶。

开展全民安全素质提升行动

 加强全民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育公众安全意识,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月、安全宣传咨询日等活动,推动将安全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引导公众践行安全的生产生活方式,推动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法治宣传教育。

推进安全文化创建活动,深化公路水运建设“平安工地”、“平安农机”“平安渔业”、“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安全文化示范企业等示范创建工作。

开展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行动

积极创建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按照“四个聚焦”的要求,持续推动南澳县开展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工作。

提升城市安全风险监测预警能力,构建统分结合、协调联动的城市安全风险监测预警体系,有效保障城市安全运行。

开展新业态新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行动

明确部分新业态新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市有关部门组织本行业系统开展专题业务培训,各区县、各功能区制定本辖区部分新业态新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持续开展新业态新领域隐患排查治理。各地各有关部门突出加强新业态新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主动制定新业态新领域相关安全防范措施,组织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工作制度和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要强化统筹发展和安全的理念,把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各环节全过程。
(二)及时动员部署

要对接上级政府及主管部门,研究制定本地区、本单位治本攻坚实施方案,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
(三)定期研究调度

要定期组织研究安全生产治本攻坚有关工作,听取进展情况汇报,协调解决跨地区、跨部门安全生产突出问题。
(四)抓实责任清单

全面规范并建立市、区(县)级及功能区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年度任务清单,明确治本攻坚责任分工和工作目标。
(五)加大安全投入

要强化安全生产相关工作投入,科学合理安排预算,确保重大事故风险隐患治理资金,切实做好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各项任务措施的支撑保障。
(六)完善法规制度

要进一步强化法治思维,加强宏观调控和配套政策供给,增强安全生产综合能力。
(七)强化正向激励

要用好正向激励手段,按照党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治本攻坚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八)强化考核巡查

把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作为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重点,将考核结果作为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评价的重要参考。
(九)强化督查督办

要分级建立健全考核巡查、督导督办、责任倒查等各项工作机制,开展督导检查,严格问责问效,推动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落实落地。

来源:汕头应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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