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色河畔MIP化改造项目

关于开通住院精神病患者救助直通车和优化医疗救助审批有关事项的通知 ...

残联〔2015〕14号



关于开通住院精神病患者救助直通车和

优化医疗救助审批有关事项的通知


    区(县)残联、市第四人民医院、汕头大学精神卫生中心:

    针对精神病患者及其家庭这一特殊困难群体,从2010年我市以规范性文件、制度性安排解决救助问题到连年来市委市政府将其纳入为民办实事内容,市领导及财政、人社、民政、卫生等部门的同志为之付出很多心血和努力。作为具体执行部门,各级残联和定点医疗机构以高度的人文关怀精神及责任感,按照《汕头市残疾人医疗康复救助基金精神病防治康复救助项目实施办法》的要求,做了大量工作,不断提升市委市政府救助政策惠民效果。五年来,直接受助住院精神病患者8000多人次,每月有3000多位患者在社区得到免费、专业、常态化的诊治服务。

    根据2015年我市为残疾人办实事项目内容,总结近几年实践,经多方征求意见,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通已住院患者救助直通车,最大限度方便群众。

    对定点医院已收治入院、确需医疗救助的精神病患者,年度内首期住院治疗,其法定监护人或家属按下列程序办理:

    1、填写《汕头市残联已住院重性精神病患者医疗救助申请表(年度首期·绿色通道)》一式二份,到所在定点医院审核;

    2、备齐户口本或身份证、残疾人证或疾病诊断证明复印件各二份,就近到所在区(县)残联康复股或市残联康复科申请;

    3、凭区(县)或市残联出具的《汕头市残联重性精神病患者医疗救助通知单》,到第四人民医院防治科(联系电话:88201784转613)或汕头大学精神卫生中心康复科(联系电话:82903513)确认,作为结算凭证。办理时,请带齐患者及代理人员的身份证或户口本;

    4、低保或特困住院患者可同时申请伙食费补助,申请时需提交相应证件原件及二份复印件。

先入院后申请救助的患者,其救助生效时间,在《汕头市残联重性精神病患者医疗救助通知单》中明确,最多可从申请之日起前溯10个工作日。

二、优化入院前患者救助审批程序,更好救急救难。

    在扩大首期住院治疗救助受益面的同时,突出救急救难,让重性精神病患者受助更加及时。在规范办理、维护受助者尊严的同时,尽量减少审批层级,减少受助者来回奔波,更好地服务急性发作期病人,用好有限医疗资源,科学合理控制续院医疗救助的人数和住院时间。

    (一)申请年度内首期医疗救助办理程序:

    1、填写《汕头市残联重性精神病患者医疗救助申请表(年度首次及间隔申请)》一式二份,备齐户口本或身份证、残疾人证或诊断证明复印件各二份,到所在村(居)委或街道(镇)残联提出初审意见;

    2、到所在区(县)残联康复股或市残联康复科申请;

    3、区(县)残联或市残联审批后出具《汕头市残联重性精神病患者医疗救助通知单》;

    4、符合伙食费补助条件的,凭低保证、特困证或其它有效证明资料,在审批医疗救助时填写《汕头市残联贫困重性精神病患者住院伙食费补助申请表》一式三份,一并申请。

    非低保户,但家庭经济困难的,包括:一户多残、无赡养人或抚养人、子女未成年且未能纳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等情况的贫困精神病患者,其伙食费补助统一由市残联审批。

    (二)申请续院医疗救助办理程序:

    1、以医学专业意见为前提,做好续院医疗救助工作。对年度内已享受住院救助的患者,鼓励重返家庭和社会,转入社区精防点继续服药治疗。确有医疗价值需要续院治疗的,申请时市、区(县)残联必须以定点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的审核意见为前置(其代表人必须经本人授权并经市残联康复科确认),以确保具有医疗价值,使有限的资金真正用于救助最需要的患者。其它程序与申请年度内首期医疗救助相同,即申请人→医院主治医生、病区主任、法定代表人→区县残联/市残联。见《汕头市残联重性精神病患者续院医疗救助申请表》。

    2、年度内首期住院治疗一个疗程后回归家庭和社会的患者,因病情复发需再次申请住院治疗的,其申请及审批程序和首期救助相同,但按第二疗程计算。

    3、年度内救助两个疗程后(即第三个疗程及以上),因病情仍需住院治疗的可申请医疗减免救助,由市残联审批,按其自付费用50%比例给予住院医疗费补助,每人每月不超过900元。其申请程序与申请年度第二个疗程医疗救助相同,即申请人→医院主治医生、病区主任、法定代表人→市残联。申请人凭市残联出具的《汕头市残联重性精神病患者医疗救助通知单》办理相关救助确认等手续。

    (三)申请特殊应急专项医疗救助办理程序:

本市户籍且无医保,或存在身份一时难以界定、与本市户籍人员结婚但没有本市户籍等特殊情况的,参照年度内首期医疗救助程序,由申请者填写《汕头市残联特殊精神病患者医疗救助申请表》一式三份,先后到所在村(居)委或街道(镇)残联及所在区(县)残联审核后,由市残联审批。申请者凭市残联签批的《汕头市残联特殊精神病患者医疗救助申请表》,到指定医院进行救助确认。办理时,请提交代理人员的身份证或户口本。

    (四)申请合并躯体疾病医疗救助办理程序:

    1、在定点精神病院住院期间,患者合并重症躯体疾病需救助的,由定点医院提出书面申请,经报市残联审核后实施合并救助治疗。

    2、在非定点精神病医院,如市中心医院、汕大医学院第一、第二附属医院等住院治疗躯体疾病的精神病患者,一年内住院治疗自付费用1万元以上的,列入贫困残疾人重大疾病救助范围。填写《汕头市残联贫困残疾人重大疾病医疗救助申请表》,按贫困残疾人重大疾病救助申请程序办理。

三、简化免费服药救助流程,提升社区服务水平。

    最大程度方便精神病患者就近在社区就医,全市50多个社区精神病防治点服药救助工作流程简化为:

    1、受助对象在其法定监护人的陪同下,于“精防日”当天,携带患者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首次就医应附带疾病诊断证明),到社区精防点申请免费社区服药救助。

    2、精防点定点医院医生为患者填写《精神病防治康复记录手册》,由精防点负责人为患者建档。

    3、受助对象定期到社区精防点就医、领药。接诊医生按要求详细记录好患者每次领取药物的种类、剂量、服法等情况。

四、加强内部流转,建立相互备案工作制度。

    1、各区(县)残联、市残联分别以管辖区域名称的简称设置编号进行审批编序,以残联专用印章签发表单。

    2、区(县)残联每两周向镇(街道)、村(居)委通报精神病患者住院医疗救助情况。 

    3、区(县)残联与市残联于每周五下班前将本周审批的情况互相通报。

    4、市残联及时将两个医院的住院指标情况通报区(县)残联。

    5、区(县)残联于每月初(第一周)将上个月审批的表、单及附件资料报送市残联备案。

    相关审批、通知、统计及结算等表单由市残联统一制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自行更改表单的项目及内容。已审批且确需更正信息数据的,遵循“谁审批,谁负责更正”的原则,以残联专用印章为准。

五、进一步提升服务精神病患者的水平。

    (一)定点医院须为尚未持残疾人证的、接受救助的住院患者免费进行残疾评定。

    (二)市第四人民医院每年提供不少于50人次、一个疗程的免费住院治疗救助;汕头大学精神卫生中心每年提供不少于20人次、一个疗程的免费住院治疗救助。加快住院治疗救助费用结算,每三个月结算一次。低保患者住院治疗自付费用低于原补助标准的,按实结算。

    (三)属低保和特困患者申请住院治疗的,定点医院不得收取住院押金。对所有受助对象,能减免的费用尽量予以减免.

    (四)定点医院要在办理精神病患者住院医疗救助的科室摆放好申请表格和宣传资料,区(县)残联要及时把相关申请表格和宣传资料发至镇(街道)、村(居)委,方便群众领取。

    (五)市、区(县)残联从理事会负责人到科室具体审批人员,采取AB角方式负责承办工作,确保及时处理救助事务,手续齐全的要做到即到即办,最多半天办结。市残联设立监督电话:88618000(市残联监察室)。

    (六)各区(县)残联要加强与定点医院的协调配合,第一时间处理好救助工作中的情况,多为精神病患者及其家庭解决好具体问题。要认真掌握、充分了解好精防点情况,规范用好上级相关经费,完善社区精防服务,重视医护人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每年至少有两次以上,由理事会负责人带队全面调研,并将有关情况及时向市残联反映。

    期待市第四人民医院和汕头大学精神卫生中心更多体会精神病患者及其家庭的艰辛和信任,不断为从事救助工作的医护人员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仁心仁术,努力提升专业水准,帮助更多患者重拾人生信心和希望。

    此通知于2015年4月15日起执行,与以往有关实施办法、工作细则不一致的以此通知为准。

    问题是工作的导向、提升的开始。市残联感谢多年来大家的努力,欢迎大家在执行中提出意见建议,我们将在实践中不断改进完善相关政策。


附:申请表格及医疗救助通知单共七份

汕头市残联重性精神病患者医疗救助申请表.doc

汕头市残联贫困重性精神病患者住院伙食费补助申请表.doc

汕头市残联重性精神病患者续院医疗救助申请表.doc

汕头市残联已住院重性精神病患者医疗救助申请表.doc

汕头市残联重性精神病患者医疗救助通知单.doc

汕头市残联特殊精神病患者医疗救助申请表.doc

汕头市残联贫困残疾人重大疾病医疗救助申请表.doc



 

 

 



                                                                                                     汕头市残疾人联合会

                        2015年4月7日


相关阅读

助残暖冬 情满鮀城——汕头市残联系统组织开展春节前走访慰问残疾人群众活动

汕头残联丨回望2024年

汕头市残联系统围绕第17个世界孤独症关注日开展系列活动

发展残疾人事业 助力“百千万工程”——汕头市残联开展第三十四次全国助残日活动

汕头市残联直属单位、专门协会及区(县)残联围绕“国际残疾人日”开展系列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