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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关将至
亲朋好友相聚
难免要推杯换盏,把酒言欢
但一定要牢记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岁末年初勿侥幸
别让酒驾误“团圆”
严
查
严
处
2月6日晚至次日凌晨,交警龙湖大队三中队根据上级工作部署,组织民警、辅警在辖区黄山路开展查处酒驾专项行动。驾驶员邱某驾驶一辆粤D号牌小汽车行驶至设卡处时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对其进行酒精呼气测试,结果显示其血液中的乙醇含量为73mg/100ml,已构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
公安交警部门依法对邱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000元、暂扣驾驶证6个月、驾驶证记12分。
再次提醒!
春节期间
汕头公安交警部门将
加大警力投入
加强路检路查
强化夜间时段、农村地区执法检查
零容忍严查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
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不分时间!
不分地点!
风里雨里
交警蜀黍在路口等你!
酒后驾车危害知多少
触觉能力降低
饮酒后驾车,由于酒精作用,驾驶人的手、脚的触觉较平时降低,往往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盘。
判断能力降低
饮酒后,驾驶人对光、声刺激反应时间延长,本能反射动作的时间也相应延长,感觉器官和运动器官如眼、手、脚之间的配合功能发生障碍,因此无法正确判断距离、速度。
视觉能力降低
饮酒后可使视力暂时受损,视像不稳,辨色能力下降,不能发现和正确辨别、判断交通信号、标志和标线。同时饮酒后视野变窄,视像模糊,对处于视野边缘的危险隐患难以发现。
自控能力降低
在酒精的刺激下,人的自控能力大大降低,容易对他人的劝告置若罔闻,对法律和道德的约束置之不理,往往会冒险驾车、野蛮驾驶。
一次的心存侥幸
可能会带来无法挽回的后果酒驾毁掉的不仅是你的人生更让那些无辜的家庭饱受痛苦和折磨
交警蜀黍提醒您拒绝酒驾,方能“久驾”汕头交警将持续严查涉酒驾驶也请广大驾驶人守住“底线”
争做文明“驶”者
莫当交通“醉”人
汕头交警提示:春运期间,群众回乡探亲、旅游出行大量增加,人流、车流、物流高度集中,道路交通将呈现高位运行。请广大群众春运出行提前了解路况,合理安排路线,错峰出行,主动防范交通事故风险,共创安全畅通文明的交通环境。
转载请注明来源:汕头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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