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发布《重新认定部分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通知》,为加强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保护工作,明确和落实保护责任,按照《广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有关规定,经过推荐、评议和公示等程序,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调整了187个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其中,汕头4单位上榜。
具体名单如下:
来源:汕头融媒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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